4. 制定强有力政策保障措施。 一是引导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和重大工程建设投资饲草产业。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放大资金使用效应,发挥好财政投入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市县各部门立足本地区饲草产业发展实际,围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物质装备水平提升等制定饲草产业政策扶持体系;二是探索建立饲草产业发展的土地规模化创新模式与机制。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新型机制加快实施土地流转,推进饲草规模化种植;创新草、畜企业一体化经营机制,实现奶牛养殖企业与饲草种植企业或合作社的种养有效结合,确保饲草生产的出口安全、助力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推进饲草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尤其是机械服务组织培育。将饲草社会化服务组织尤其是机械服务组织培育,作为政府公益性事业来支持,创新饲草社会化服务组织尤其是机械服务组织的培育支持政策,加大饲草机械补贴支持力度和范围;四是改善融资环境,改变饲草企业融资难、无保险的问题。构建新型融资平台,创新金融扶持方式,建立饲草产业发展基金,满足饲草企业(合作社)的融资需求。借鉴美国等草业发达国家的保险经验,参考国内农作物保险的具体做法,建立饲草产业保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