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制定完善的兽医继续教育认证标准 我国兽医基本包括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截至2018年,据《中国动物卫生状况报告》,我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中执法人员13.53 万人,其依法行政水平不一;且全国已有 11 万人获得执业兽医资格 ,另有数十万的乡村兽医活跃在基层。基于此,应着手开展制定完善的各类兽医继续教育认证标准。第一,由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导并联合国家教育部门,成立统一权威的认证机构,为兽医继续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认证标准;第二,标准要涵盖有从专科到博士的应用型与研究型相结合的学历要求,为不同层次的岗位培养相适应的人才;第三,标准要关注完善教育与职业相结合,培养方案要做 到学分和学时相结合,理论和实操相结合,以及案例教学;第四,要推出客观公证的认证考试,合理的认证有效期和再认证方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在认证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 2.3 建立补足动物防疫领域“人力短板”的合理机制 一是“留住”人才。提高薪资待遇,解决在职兽医的实际困难;设立专项资金,吸引相关毕业生积极投身兽医事业。二是“养育”人才。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生留职方案,吸引毕业生将兽医作为职业选项。并与设立兽医专业的院校合作,开 设针对性的课程,培养在校生实操能力。三是“募集”人才。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增加兽医人力,如返聘退休职工,申请政府购买岗位等。 2.4 合理运用私营机构兽医资源 我国执业兽医大多供职于私营机构,应该将这股力量积极调动起来,服务兽医公共卫生。根据国情,可鼓励规模养殖场向含私营机构在内的兽医 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服务;而散养户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可先由政府引导,并逐步转向由养殖者自行购买,这既可为兽医私营机构拓展参与兽医公共卫生事业的空间,也可最终实现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系统化 。同时,兽医主管部门可聘用兼职执业兽医,来从事动物疫情监控、处置和净化工作,以便其将工作重心移至“刚性监督”上来,既降低财政负担,又充分利用了兽医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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