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查办假劣兽药案件有关问题思考

日期:02-15 作者:朱振营等- 小 + 大

摘要:兽药影响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加大兽药监督执法力度是保障兽药质量,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基于《兽药管理条例》修订滞后及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等新规定出台等因素,致使执法人员在法律适用、违法事实认定和证据收集、货值及违法所得认定等方面存有争议。本文提出了应修订《兽药管理条例》及自由裁量基准,对无证经营兽药案中兽药进行定性,根据检验报告认定假劣兽药适用法律依据,正确认定兽药违法所得及文书制作等相关思考,旨在为规范兽药监督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提供参考。

近年来,为提升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农业农村部及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  法》《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了各级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公平、文明执法。各级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也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组织评选优秀行政处罚案卷、优秀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形式,大力提升了执法办案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兽药行政处罚案卷在主体资格、履行程序等方面已基本不存在大的问题,但由于《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修订滞后及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等新规定出台等原因,导致兽药执法人员在法律适用、事实和证据等诸多方面  存在困惑。本文主要分析假劣兽药案件查办中易混淆及存在争议的相关问题,与同行共商。

1 假劣兽药案现状分析  

兽药在防治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影响着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 。尽管国家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行为,但兽药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这既是维护正常的兽药管理秩序,也是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的重要抓手。2016—2018 年,北京市共查办兽药案件 383 起,罚没款总计 250.92 万元。涉及假劣兽药的案件有无证生产兽药案、无证经营兽药案,有证生产假劣兽药案、有证经营假劣兽药案,和使用假劣兽药案 5 种案件类型,共 232 起,罚没款数共计 201.53 万元。其中,无证经兽药案多数涉及假劣兽药,因部分案卷未对兽药进行定性,所以未详细区分。2016—2018 年,北京市假劣兽药相关案件数量及罚没款与兽药案件总量的对比见图 1、图 2。查办假劣兽药案件是兽药监督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图1 2016—2018 年北京市假劣兽药相关案件数量与兽药案件总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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