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畜牧行业从业人员倡议书

日期:01-31 作者:佚名- 小 + 大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近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30个省、市、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力做好畜禽健康养殖,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向广大畜牧行业从业人员发出倡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迅速参与,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定“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突发的疫情防控攻坚战”的信念!

二、维护良好的舆论环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建立与行业主管部门有效的沟通联系,积极反应企业及行业面临的状况,寻求便捷、有效的解决途径。

三、严格落实畜禽检疫申报制度。凭有效免疫证明主动向兽医主管部门申报检疫,经检疫检验合格,取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场。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日常监管。

四、严格执行消毒灭源工作。养殖场户要主动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对养殖场出入口、养殖区、生活区、圈舍、车辆、器具、厂区及人员严格做好每天清洗、消毒工作。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活畜禽调入、到场隔离观察制度。

五、严格落实好无害化处理制度。养殖户是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养殖户产生的病死畜禽必须集中依法依规处理,严防发生随意抛弃病死畜禽情况,严防病死畜禽流向餐桌。

六、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养殖户从业人员确保自身卫生健康,同时,做好所养殖畜禽的生物防护,尽量减少与外界往来,主动做好防护。

七、饲料生产、畜禽屠宰企业要做到:

1、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统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2、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细化防控措施,将防控责任落实到每名职工,全员动员共同防控;

3、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建立健康台账,严格监控每名职工体温等情况;

4、开展详细排查工作,掌握每名职工的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外地职工一律不准返岗,已经返岗的严格落实14天隔离措施;

5、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如有接触,一律不得返岗;

6、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7、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

8、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9、严格按程序上报属地政府,经批准后方可复工,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每日向属地政府报告情况。

全国畜牧行业的朋友们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迅速参与,积极行动,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共同努力、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落实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突发的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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