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第二版)

日期:09-07 作者:畜牧兽医局- 小 + 大

编者按:早在一个月前,为促进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农业农村部组织编写了《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4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正式下发关于印发《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的通知(农牧便函【2019】860号),原征求意见稿可参看本站《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第一版)》,(点击查看)。对比两稿这次发布稿更完善,对感染非洲猪瘟的养殖场有效落实防控措施、升级改造设施设备、完善生产管理制度,科学有序恢复生产更具指导意义。

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

1.前言

目前,全世界尚无有效疫苗和药物用于预防和治疗非洲猪瘟,清除已存在的非洲猪瘟病毒,并有效阻止非洲猪瘟病毒再次进入养殖场,是决定养殖场恢复生产成功的关键。恢复生产是一项基于生物安全的系统工程,涉及许多设施条件、防控技术和管理细节。不同养殖场规模及其生物安全情况不同,生产恢复方法无法完全统一。对于中小规模养殖场,可结合本场实际,参照本指南恢复生产;对于种猪场、大型特别是超大型养殖场,可根据本指南推荐的原则采取更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

1.1 概念

恢复生产是指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经全部清群、清洗消毒、设施改造、管理措施改进,并经适当时间空栏和综合评估后,再次引进生猪进行养殖的过程。

空栏期是指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养殖场全部清群、第一次清洗消毒(本指南3.1)后,至再次引入生猪养殖的时间间隔。基于非洲猪瘟病毒的生物特性,空栏期以4~6个月为宜,具体时长可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确定。

1.2病毒存活时间

非洲猪瘟病毒对环境耐受力强,病毒在肉品、血液、组织、粪便,以及养殖场、市场、屠宰场、车辆等环境中可长时间存活。病毒存活时间与所处介质、温度和湿度等因素密切相关,详见下表。

非洲猪瘟病毒在各种环境下的存活时间

1.3流行病学特征

1.3.1 传染源。非洲猪瘟感染猪、发病猪、耐过猪及猪肉产品和相关病毒污染物品等都是该病的传染源,感染病毒的钝缘软蜱也是传染源之一。非洲猪瘟的潜伏期一般为5~19天,最长可达21天。高致病性毒株感染后,生猪的发病率多在90%以上,感染猪多在2周内死亡,病死率最高可高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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