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发展思考 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关乎养殖业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 共卫生安全,也影响着我国的养殖大国的国际形象和地位。 2.1 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办案力度 探索实施基层官方兽医队伍能力提升计划,提高人员数量和 执法业务素质,建立核心指导团队及培养业务带头人为核心,分层 实施教育培训指导工作,提高基层监管队伍能力。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强官方兽医综合知识和业务能 力培训。实现以学为用、学以致用,增强执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 本领,引导执法人员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确保有害动物及其产品不进入流通、屠宰、销售环节。 坚持以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调入调出等问题多、风险高、隐患大的领域为导向,加大动物卫生监督频次,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发现问题立查立整,该指导的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 该整改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该立案的坚决立案查处。落实《食品安全法》“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果,全面保证畜产品安全零隐患。 2.2 推进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依靠技术支撑着畜产品的安全。加 强监测管理,把检测管理覆盖到到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组建县畜 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完善屠宰场检疫检测室、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分所检测室。落实配套经费,更新设施设备,加强检验人员的培 训,不断提高检测综合水平。兽医主管部门可通过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加强对畜产品的质量管理,并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决策和咨询等业务,推动畜产品的质量提升,提高消费品的安全,提高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畜产品的出口。 2.3 深入开展风险评估,重视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摸清畜产品危害因子的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提供技术依据。提出全程监管的关键点及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发挥风险评估在标准制定、应急处置、生产指导、消费引导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 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 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 本文作者:湖南省邵阳县五峰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蒋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