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视野

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非洲猪瘟扑杀措施

日期:04-09 作者:康京丽,宋建德等- 小 + 大

三、近年发生ASF国家的扑杀措施

1、俄罗斯

2007年ASF首次传入时,俄罗斯兽医相关部门将控制该病的主要精力放在疫点剔除和染疫动物扑杀清群上,忽略了疑似疫情早期上报的重要性,进而错过了ASF的最佳防控期,因此经过10余年防控,疫情形势仍较为严峻。

文献资料表明,俄罗斯ASF控制措施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以发病场为中心分别设立感染中心(半径5 km,类似于疫点)、1级风险区(半径5~20 km,类似于疫区)和2级风险区(半径100~150 km,类似于受威胁区)。二是扑杀感染中心内所有生猪,对1级风险区内所有生猪进行紧急屠宰(如果1级风险区内的商业化养猪场生物安全水平达到较高水平,则可以免于屠宰),禁止生猪进出;2级风险区内,只有有兽医许可证时,才允许生猪进出,猪肉产品销售前需经过高温处理。三是对感染ASF的野猪也采取上述措施。通过严格实施ASF控制措施,与2017年相比,2018年俄罗斯疫情形势有所好转,通报的疫情总数下降约42%,其中野猪疫情数下降约55.7%。

2、欧盟

欧盟虽然对ASF采取了科学的控制措施,但由于野猪很难控制和管理,以及染毒猪肉制品的远距离非法运输,导致ASF疫情在欧盟部分国家仍呈现蔓延趋势。欧盟国家防控ASF主要以欧盟理事会第2002/60/EC号指令为依据,其中第5条、第10条、第11条分别对疫点、保护区(类似于疫区)、监测区(类似于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是否采取扑杀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要求在疫点内采取扑杀措施,在保护区和监测区内主要进行紧急屠宰。

疫点的控制措施 养殖场确诊发生ASF时,应在官方兽医监督下,立即扑杀场内所有猪只,并在疫点周围设立保护区(半径至少3km)和监测区(半径至少10km)。

保护区的控制措施:

(1)立即调查该区域内所有养殖场,官方兽医应在7d内访问相关养殖场。

(2)发生疫情后40d内,养殖场内猪只不能移动,隔离期间要进行清洗和消毒;40d后可以直接运往官方兽医指定的保护区或监测区内的屠宰场进行屠宰,或在官方兽医监督下运往加工厂或其他适宜的地方进行屠宰,胴体可进行加工和销售。

(3)猪只被运往屠宰场时,应通知屠宰场监管机构;猪只到达屠宰场时,应与其他猪只隔离并单独屠宰;宰前和宰后检疫时,要重点关注ASF症状,屠宰后的鲜肉应进行特殊标记。

监测区的控制措施:

(1)立即对该区域内所有养殖场进行普查。2)发生疫情后30d内,养殖场内猪只不能移动,隔离期间要进行清洗和消毒;30d后可以直接运往官方兽医指定的保护区或监测区内屠宰场屠宰,或在官方兽医监督下运往加工厂或其他适宜的地方屠宰,胴体可进行加工。

(3)猪只运往屠宰场时,应通知该屠宰场的监管机构;猪只到达屠宰场时,应与其他猪只隔离并单独屠宰;宰前和宰后检疫时,要重点关注ASF症状,屠宰后的鲜肉应进行特殊标记。

3、澳大利亚的扑杀要求

澳大利亚从未发生ASF,但在应急预案中对扑杀进行了规定。《澳大利亚应急预案》规定,根除ASF时,需要扑杀感染场和危险接触场的所有猪只,其中危险接触场猪只包括来源于感染场的猪只,接触过感染场运出的粪便、尿和排泄物的猪只,曾经使用过感染场使用过的皮下注射针头和近期与处理感染场的人员接触过的猪只。如需进一步扩大扑杀范围,需要根据追踪、监测、控制情况和疑似场等信息确定。扑杀危险接触场猪只的目的是,可以在暴露猪表现临床症状且开始排毒前予以扑杀。对野猪的扑杀则需要进行详细风险评估。

四、小结

扑杀政策是目前防控和根除ASF的最佳选择和最有效措施。从OIE和FAO等国际组织的扑杀要求和解释来看,扑杀政策要点包括3个方面:一是对感染动物和同群疑似感染动物全部扑杀,必要时对因直接或间接接触而暴露的其他动物群进行扑杀;二是对扑杀的动物尸体和相关动物产品应以《陆生法典》规定的化制、焚烧、深埋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按照《陆生法典》规定的程序进行清洗和消毒。而改良扑杀政策则是指受客观因素限制,不能全部执行扑杀政策中的所有措施要点,只能选择性地实施部分措施。从根除ASF国家的经验来看,扑杀或改良扑杀政策的选择以及扑杀范围的确定是根据各国实际情况实施的,如西班牙仅对疫点猪群进行扑杀,巴西对疫区所有猪进行扑杀,而海地则对全国所有活猪进行扑杀。从近年发生ASF国家的防控实践来看,俄罗斯要求对感染中心(疫点)的所有生猪进行扑杀,对1级风险区(疫区)内的生猪进行屠宰利用;欧盟则要求对疫点内的生猪进行扑杀,对保护区(疫区)和监测区(受威胁区)内的生猪可运送到指定屠宰场进行屠宰利用。从澳大利亚的扑杀要求来看,发生ASF疫情时,需要扑杀感染场(疫点)和危险接触场所有猪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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