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9年3月11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2019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农办发【2019】98号文件,要点全文如下。 2019年河北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畜牧兽医工作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之年,全省农牧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畜牧兽医发展保护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决策部署,以“优供给、强安全、保生态”为目标,以“兴奶业、防疫病、稳生猪、减兽药、治粪污、调结构”为重点,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稳步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核心竞争力和质量安全水平。 2019年,要稳定肉、蛋产量,提升生鲜乳产量,力争同比持平、增长2%和8%。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畜禽规模养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力争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全省优质饲草料面积220万亩以上,苜蓿新增种植面积7万亩,年产10万吨以上的饲料生产企业达到30家,饲料总产量达到1360万吨,饲料兽药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一、切实做好非洲猪瘟及其他动物疫病防控 1.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继续开展疫情排查,落实疫情排查“双轨制”,保证排查质量;进一步强化疫情溯源调查,及时发现和清除隐患,切实做到“早、快、严、小“。全力做好疫情封堵,落实好乡镇干部“联保制”,加强养殖场封闭管理,落实“八要八禁止”,严防疫情传入。逐步建立种猪场和规模养殖场周边中小养猪场(户)弃养、退养机制,加速推进生猪养殖转型升级。强化生猪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严把“六关”;探索屠宰场、养殖场、市场三场挂钩机制,强化屠宰生猪追溯,倒逼养殖场提高生物安全水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实施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管理,坚决消除运输工具传播疫情的风险。组织实施屠宰环节及猪血粉肉骨粉等原料饲料产品的非洲猪瘟检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饲用血液制品和肉骨粉等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核查,落实管控措施,清理取缔不合格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分区管理措施和要求,坚持联防联控和区域化防控,组织与京津晋毗邻市县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措施联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督导。加强督导检查,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做好生猪养殖环节的泔水管理工作,严格做好生猪养殖场户规范饲养,严禁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喂的生猪养殖场户。各市分别指导3个不同规模的养猪场和屠宰场建立生物安全防控措施,探索提升生物安全防控方式和模式。 2.切实抓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继续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告兽疫等疫病血清学抗体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免疫状况。组织开展主要动物疫病专项调查和综合防治技术培训和指导,有效控制畜禽常见多发病。组织实施种畜禽场和标准化奶牛场重点疫病监测净化,指导全省34家养殖企业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人,到2019年底,全省争取不少于13个企业达到创建场标准,比2018年增加7个。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控,以县为单位,继续推进布病、奶牛结核病“两病”净化场、净化区建设,分区逐步净化“两病”,对阳性牛全部扑杀处理,严格落实凭检测证明收购生鲜乳制度。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完善布病防控相关调运措施,进一步降低布病传播风险。 二、强力推动奶业振兴 3.推动加快出台奶业振兴规划和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尽快出台河北奶业振兴规划和实施意见,制定2019年实施方案,明确未来7年和今年奶业发展目标、任务、举措和政策,进一步稳定奶业发展投资和预期,改善奶业发展环境,提振发展信心,提高奶业全产业链发展权、获得感与安全感,强势启动奶业振兴行动。 4.发展适度规模养殖。积极争取承接国家试点任务,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以四个奶业大市和黑龙港流域为重点,积极开展奶牛家庭牧场试点,全省奶牛家庭牧场数量达到100个。依托奶牛家庭牧场,培育奶农合作组织,完善乳品企业与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产加销一体化。引导乳品企业与奶牛养殖场全部签订3年以上长期购销合同,支持乳品企业反哺奶农,实行相互参股、二次分红、溢价收购。每季度召开生鲜乳收购价格协调会,在石家庄、唐山、张家口、保定四个奶业大市开展生鲜乳第三方检测,依法查处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强推强卖饲料、兽药、养殖设备等的乳品企业,有效保护奶农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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