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业篇

当前非洲猪瘟下的温氏与牧原,谁能走得更远?

日期:03-07 作者:佚名- 小 + 大

上周,“家庭农场”随着《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的发布,再次引发热议。国务院结合当下养殖情况,对该意见举行了发布会,会上提出的一系列政策,可谓给养殖农户带来了一系列利好信号。

1、家庭农场的发展是大有潜力的

农业农村部披露过一项数据,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快速发展,数量已超过87.7万户。在从事养殖的家庭农场里,家庭农场养猪数量最多,而且最为活跃。

据数据统计,经过对500头母猪以下家庭猪场、500-3000头母猪规模猪场、以及3000头母猪以上中大规模猪场、集团猪场出栏占比来看,目前500头以下的家庭猪场生猪出栏大致占全国总供应的60%-65%。

对于家庭农场具备的巨大潜力,双胞胎集团董事长鲍洪星就曾表示过期待,在接受采访时说:“未来中国的养殖业可能会两极化,一个是公司制,以大公司主导的一个情况,大公司有财力,像美国一样的,大公司斯密斯菲尔德他们自己大规模的养母猪,把肉猪留给农户在田间进行养殖,这个我认为未来十年可能有40%左右的占比。另一个我个人觉得,60%以家庭为单元的社会养殖结构是最有效率的,最认真负责的。”

但从各地实际来看,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着忽视小农户,甚至存在挤小农户垒大户的倾向,资金项目过于向大的经营主体倾斜,向工商资本倾斜,甚至侵害了小农户的一些合法的权益。

在我国要改变超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方式是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必须有足够的历史耐心。所以,我们的农业经营方式必须是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强迫命令。

2、国家在财政金融上对小农户有哪些扶持?

其实,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方面,国家在财政金融方面的支持很重要。那么,国家在这方面会有哪些具体措施呢?

第一方面,要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制度,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普惠性的、直接对农民的补贴政策。同时,针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也要重点支持和农民有紧密联系的、能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型经营主体。

第二方面,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继续围绕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和农业产业扶贫对象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今年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一百万人以上。通过培训,使一部分小农户能够发展成为家庭农场。

第三方面,要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财政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具有一定能力和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为从事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以生产托管和保姆式服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

第四方面,要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支持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将在信贷、保险政策(主要是畜禽产品的保险、重要菜篮子产品的保险)等方面,为农户提供帮助。

3、模式之争:“巨头+农户”还是“一体化封闭”?

从以上一系列的政策导向来看,有媒体猜测:随着行业洗牌加剧,未来养猪业,与家庭农场户合作的养殖模式,将来会走得更远?例如,温氏股份。

下半年因为全国性缺猪导致猪价暴涨是共识,这是养猪板块最大的确定性。但在这种确定性下,存在着一种最大的不确定性。就是疫情还会严重到什么程度,哪些人最终能活下来?

“非洲猪瘟发展到现在,其实已经演变成两种模式的比较了。到底是牧原一体化封闭式的模式,还是温氏几万家农户散养的模式,更能抵抗风险”一位养殖股民说。

有人认为规模猪场防疫严格,资金雄厚更能承担风险,反之,散户防疫意识不强,随着疫情的发展,已呈恐慌性退出趋势,“公司+农户”的模式走不远。也有人说,看看最近的几起疫情,谁还敢说规模猪场最强?

个人认为,都不免片面。不论是合作形式,还是规模场,还是家庭农户,在其可承受范围内养殖,有一套完整落实到位的防疫体系,才能在当前环境下走得更好。

一家独大未必长久,百家争鸣或许更利于市场和行业发展,未必代表乱象,一切还要交给时间来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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