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农牧民调产 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等现代宣传手段,给农牧民讲明白益处、分析清楚经济效益,特别是对受益养殖户种植青贮算账对比,对提高效益、增加收入的典型场户进行专题报道,在充分考虑各地区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合理选择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内蒙古东部玉米主产区农业生产受气候因素制约大,可供选择的农作物种类少,更应发挥畜牧业的带动作用,以玉米生产为突破,科学提高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在中央补贴的基础上,地方也应配套补贴,加大财政对“粮改饲”政策的扶持力度, 提高补贴标准。另外,优质青贮饲料的生产、收割和仓储过程中,均离不开先进、适用的专业机械设备和仓储设施,因此,建议内蒙古“粮改饲”试点地区的农机补贴重点向与牧草相关的机械设备倾斜。同时,借鉴农业全程化服务试点的经验,培育社会化运作的草牧业服务组织,为牧草种植的企业和农户提供农资、牧机租赁、仓储和销售等专业化服, 以保障优质牧草的生产、储存和流通。 3、分类设立补贴标准 为使“粮改饲”政策真正实现其作用,建议在补贴政策制订中,要确保“粮改饲” 的青贮玉米补贴明显高于籽实玉米的种植补贴,让参与其中的种植户能切实增加收益。另外,为提高青贮玉米的种植与收储量,应分类设立补贴标准,对已是固定采用青贮玉米进行收贮和养殖的农牧户,可以少补、甚至不补;而对中小规模的养殖户应大面积扶持,尤其是由籽粒玉米改种青贮玉米的农户可执行较高的补贴标准。 内蒙古东西气候差异极大,适宜生长的青贮饲料品种也有差别,因此,根据不同区域适宜生长的青贮饲料品种,扩大补贴范围,如呼伦贝尔可以补贴大麦,巴彦淖尔可以补贴籽粒苋。 另外,从目前单一主体的补贴方式向主体+ 产业补贴的方式转型,即在对主体补贴的基础上,对饲草产业进行补贴,可能在“粮改饲”政策的推动和引导力度上产生有益的作用。 4、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建议地方政府专门拿出部分财政资金用于“粮改饲”的农业技术推广。针对不同规模的养殖主体采用不同的农技推广方式:对大型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可采用选派内部技术骨干到大学或科研单位等技术部门集中培训,而对小散户可采用技术推广部门选派技术人员走村串户讲解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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