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业篇

台湾养猪业的发展存在问题及值得借鉴的经验

日期:10-07 作者:周开锋等- 小 + 大

导读:为进一步搞好山东省与台湾省经贸洽谈,山东省畜牧协会在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张进林所长带领下,一行9人年对台湾地区猪业情况进行了考察。考察团深入考察了台湾地区肉品市场、病死猪处理、猪只死亡保险以及行业协会建设等情况,收获颇多,现整理如下。

1、台湾地区猪业概况

台湾地区是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北侧的岛屿,面积约3.6 万km2,人口2 300 万,辖22 个县、市。全岛多山地丘陵,中央山脉从北向南绵延,2/3 面积为山地,平原不足1/3,多位于山脉西部和西南部。

地跨北回归线,北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南部则为热带季风气候,受海洋性季风调节,终年气候宜人,平均气温在22 ℃左右,降水丰沛、气候湿润,农作物南部一年三熟。台湾地区畜牧业主要集中于屏东、彰化、云林、台南和高雄等平原地区,饲养的畜禽主要有猪、牛、羊、鸡、鸭、鹅等,养猪业和养鸡业是台湾地区畜牧产业的核心。2013 年,台湾地区畜牧业产值1 499.5 亿元新台币,其中生猪665.6 亿元新台币,占畜牧业总产值的44.32%。台湾地区人民人均肉类消费72.94 kg/ 年,其中猪肉36.39 kg/ 年、牛肉4.84 kg/ 年、羊肉1.04 kg/ 年、禽肉30.63 kg/ 年、其他肉类0.04 kg/ 年。2013 年进口生鲜冷藏冷冻猪肉30 160 t、杂碎273 695 t、调制肉及罐头242 t,出口分别为244 t、383 t、1863 t。饲料原料主要依赖进口,畜牧业环保制度严格,劳动力成本高,单个畜牧业生产规模不大,以私有制小农经营为主,适度规模化畜牧业发展程度高,畜牧业以优质、安全、生态为发展方向。

2、台湾地区养猪业特色

2.1 农会组织完善发达

农会是台湾地区分布最广、影响最大、最为完善、功能最为齐全的农民组织。根据台湾地区农会法,农会实际上是社区性农民合作组织,一般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农会,每个农户都可以自愿参加,一户只能有一个会员代表,外地人或企业也可参加农会,只能算赞助会员无选举权。农会作为社团组织,农民象征性地交一点会费,就成为农会会员。农会对外招聘管理人员,基本要求是大学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能为农民提供金融、科技方面的服务。农会分为乡镇农会、县(市)农会、省农会3 级,分别接受同级相应农政部门的指导。各级农会既是独立的法人,可以独立地开展各项业务,又与上级及其他农会之间互相配合,下级农会接受上级农会的指导,各级农会共同组成一个系统的组织网络。农会的主要功能有农业技术推广、供销经营、金融业务、保险业务等多个方面。高度的组织化程度带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了台湾地区农业经的全面发展。

2.2 高品质的适度规模养猪

台湾地区生猪产值自1986 年起就超过稻米,成为台湾地区农产品之首。1997 年发生的口蹄疫,重挫了台湾地区养猪产业,相关产业损失超过1 500 亿元新台币,自此台湾地区养猪产业由过去的出口型转为内需型,且逐渐转为猪肉进口型市场。2005 年,台湾地区猪肉市场全面放开,国际猪肉及猪杂碎进口关税分别为12.5% 及15%。2014 年,台湾地区饲养经产母猪52.2万头,7 814 个养猪场户存养生猪550 万头,平均饲养规模为705 头/户。养猪从业者结构:台湾地区46.62% 的从业者饲养的生猪规模在199 头以下,饲养生猪总数仅占总存栏的3.39% ;47.31% 的从业者饲养生猪规模在200 ~ 1 999头,占总存栏的54.21% ;仅有6.07% 的饲养场户存养生猪在2 000 头以上,但存养了全台湾地区41.86% 的生猪。可见,台湾地区养猪业仍然以存栏200 头以上的场户为主体,也是台湾地区养猪粪污、病死动物重点监管的对象。

2.3 高效运行的肉猪拍卖制度

台湾地区的肉猪拍卖制度始于1975 年,政府与屠宰工会联合建立,每个养猪大县建立一个独立的肉品市场,专门负责拍卖。目的是为了减少流通环节,保护养殖者利益,实现销售环节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稳定生猪流通和价格。台湾地区88.5%的生猪进入肉品市场拍卖,8.9%进入一般民营屠宰场,2.2%进入冷冻肉类加工厂,仅0.4%场户自行屠宰。拍卖的猪只51.6% 在肉品市场自属屠宰场屠宰,21.6%被一般民营屠宰场拍得后屠宰,15.3%的生猪被冷冻肉类加工厂拍得后屠宰。随后进入分销或二级加工厂等渠道进行消费。一般大消费户消费了猪肉的22.4%,一般小消费户消费了77.3%,仅0.3%的猪肉外销出口。肉猪拍卖,收购商每10头需要交6000元新台币保证金,获取拍卖竞价卡后到场内插卡竞价,每次竞价,上涨0.2元新台币/kg,下降为1元新台币/kg。肉品市场收取拍卖金额0.6%的市场管理费和规费,0.1%的银行代付毛猪款手续费,其中供、收双方各承担一半。由官方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每批猪只抽1-2头进行检疫,如果猪只需要紧急屠宰,检疫后直接屠宰,如果死亡的,检疫员检疫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2.4 有效的生猪价格调控制度

首先,利用台湾地区肉品市场建立猪价定价平台。肉品市场成为销售猪只主渠道,非肉品市场销售的猪只,如一般民营屠宰厂和冷冻肉类加工厂直接收购养猪户的生猪,其价格也以当天肉品市场活猪拍卖的平均价格作为参考价,结合猪肉屠宰等级定价,肉品市场发挥了稳定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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