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应急明电【2018】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直属海事局: 8月初以来,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五省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全国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动物防疫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8月31日全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联防联控工作,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联防联控工作 非洲猪瘟虽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但该病对生猪产业威胁巨大,发病率、死亡率高,后一续疫情形势存在许多不确定性,不排除出现新发疫情的可能。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猪肉生产国和消费国,生猪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意义重大。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配合畜牧兽医(农牧、农业)部门,以《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为指导,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强化公路水路口岸、跨省公路、货运枢纽场站等要点的行业管控,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将监测、消毒、移动控制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各项工作。 二、突出行业特点,全面落实联防联控工作 (一)各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强化道路运输监管。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等疫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禁对外运输生猪和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各省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合理安排运输线路,跨省运输生猪时不得途径发生疫情的省份,同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对疫区的隔离和对来自疫区的营运车辆的查验、消毒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方面加强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必须凭动物检疫证明承运,凭动物检疫证明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二)各地港航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生猪和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可能通过水上运输的通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水路防控措施。疫区所在地港航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港口、渤海湾滚装运输航线等重要水上运输通道的管控,禁止来自疫区的生猪和未经高温wa理的生猪产品对外运输。 (三)各地海事部门要特别关注来自国外疫区的船舶,及时通报当地海关,并配合海关做好检疫工作,依需为特定船舶指定停泊地点,严防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通过船舶输入和传播。同时,强化国内疫区的封堵和控制工作,禁止通过船舶运输方式将生猪和未经高温消毒的猪肉制品运出疫区。 三、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健全专项应急机制 疫情发生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项应急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纵向报送与横向共享。部继续实行日报告工作联系机制,疫情发生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日17时前向部应急办报送当日工作情况::各地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务必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新的疫情或由于疫情引发的行业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当地畜牧兽医(农牧、农业)部门,并妥善开展前一期处置。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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