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对加强我国兽医体系管理的几点建议 加强兽医体系管理,提高兽医体系整体效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法制完善等多个方面。本文将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具体探讨一些可由兽医体系自我主导的管理能力提升问题,对于国家宏观决策层面的问题,将不做过多讨论。 3.1 加强兽医官方队伍管理 目前,国家在农业农村部设立了国家兽医官岗位,设立了负责兽医行政管理工作的机构——兽医局,以及三家技术支持单位,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在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了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乡镇一级建立了畜牧兽医站(一般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派出机构,也有一些归乡镇政府管理)。结合 OIE 关于兽医体系的基本要求,为提高这些官方兽医机构的管理水平,使其更好地代表政府开展兽医卫生公共管理事务或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有必要从依法行政能力、道德素养、技术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官方兽医工作者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中负责监督执法和动物检疫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兽医管理工作和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3.2 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治等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应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提高使用效率出发,优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方式。在使用方向上,应更多地关注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风险的源头防治。在使用方式上,应考虑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资源向动物疫病的根除净化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障等重点工作集聚。在此基础上,应建立财政资金使用评估机制,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客观评估,并及时优化调整使用方向和使用方式。 3.3 合理开发整合市场中的兽医从业人员资源 OIE 强调,兽医体系的整体工作效能取决于政府兽医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兽医的有效合作。国内外经验也证明,提高兽医体系管理效能,必须发挥好政府兽医机构和非政府兽医部门的积极作用。我国有大量从事兽医相关工作的人员,如城市宠物诊疗机构中的执业兽医、农村地区的村级防疫员以及养殖场、屠宰场、饲料厂和兽药厂中相关的兽医工作者。这些市场中的兽医工作者是推动兽医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并没有对这支队伍进行科学有效地引导和利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兽医部门的职责将更多地转向加强宏观管理和风险防范,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由于动物疫病等兽医卫生风险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局部问题演化为大范围问题,甚至是全局问题的可能性非常大,单纯依靠政府兽医部门的力量很难管理好复杂的兽医卫生风险。所以,建议先从两方面入手,对非政府部门的兽医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和利用。第一,加强市场中兽医从业人员执行行为的管理。在设定法律制度底线的基础上,加强兽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培养。鼓励、支持兽医相关行业协会出台行业性、协会性的执业标准,加强法律制度宣传和执业能力培训,引导广大兽医工作者自觉规范执业行为。第二,合理利用兽医诊疗机构。城乡兽医诊疗机构直接面向市场,是了解和掌握动物疫病风险的“瞭望塔”,充分发挥其“烽火台”作用,有利于及时发现风险、管理风险。建议一方面研究如何利用好城乡诊疗机构的诊疗数据信息,另一方面选择一些符合条件的诊疗机构作为政府动物疫病风险和抗生素耐药性风险的被动监测网点,补充完善我国兽医卫生风险监测网络,在扩大监测覆盖面的同时提高监测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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