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控制和消灭优先防治动物疫病的有效抓手,也是国际上控制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其产品贸易安全的通行做法。近年来,我国围绕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进行了许多探索,特别是《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国家对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在《规划》引领下,全国近 20 个省份积极探索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成效显著。 1 建设现状 1.1 国际现状 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中制定了口蹄疫等40 多种动物疫病的无疫标准。欧美等畜牧业发达国家运用区域化管理措施,控制、消灭了许多烈性和新发动物疫病;南美、南非、东南亚等畜牧业发展中国家,建设影响国内畜牧业发展和国际贸易的重要动物疫病的无疫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英国、泰国等通过实施无疫小区建设,在大型集约化畜禽养殖企业或者种畜禽企业成功消灭了禽流感、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助推畜禽及其产品出口。 1.2 国内现状 1998 年,农业部在 23 个省份投资建设 19 种动物疫病的无疫区;2001 年,在松辽平原、辽东半岛、胶东半岛、海南岛和四川盆地等 6 个省(市)5 片区域开展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动物疫病的无疫区示范区建设;2009 年,广州从化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成为我国第一个通过农业部评估验收的无疫区。随后,海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辽宁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吉林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胶东半岛免疫无口蹄疫区和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也先后通过了农业部评估验收(表 1)。目前全国近 20 个省份正在积极规划和实施无疫区建设。除此之外,山东民和、福建圣农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于 2016 年通过农业部评估验收,山东凤祥集团、河南华英、北京华都峪口等 36 家企业正在积极开展或探索无疫小区建设。 表1 通过农业部评估验收的无疫区建设情况 2 主要成效 2.1 法律法规制度与标准体系日趋完善 2.1.1 国家层面 2007 年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确立了“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明确将无疫区建设作为动物疫病防控的基本策略。2012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中长期规划中明确提出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动物疫病防治策略,提出了“一带三区”的区域布局和建设目标。国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计划中明确了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的具体指标。农业部先后出台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关于加快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大东北地区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