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保篇

基层视角下谈兽药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

日期:02-27 作者:熊朝丽等- 小 + 大

3 问题与建议

3.1 严格兽药经营准入制度

经营企业在建立兽药质量安全电子台账时,存在经营人员素质不一、设施设备不齐全等问题。
建议:一是各级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兽药经营准入制度,保证经营人员素质和经营质量;二是强化技术培训,各地应制定详实培训计划,促进交流与学习,使企业及时掌握国家新政策和新技术;三是严格巡查机制,各级兽药管理人员要严格建立兽药监管机制,与兽药经营企业建立良好沟通渠道,及时解决企业所存问题与需求,推动兽药产业良性发展。

3.2 强化有效信息获取培训

国家兽药进销存系统和省级兽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使用至今,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系统信息量大,不知如何分析信息辅助监管,监管人员仅能通过发布兽药管理有关文件,查看经营企业注册、审核系统使用频次、兽药品种库存和销售数量,了解本地区基本情况。二是依赖电子信息查询对假劣兽药查处较被动,经营企业对兽药的进出库具有自主选择权,对未赋二维码兽药和厂家有意不输入的其他假劣兽药,很难及时发现。三是对一次性购进兽药量大的企业,须每箱扫码入库,操作较烦琐。

建议:一是开展电子信息监管技能培训,提高监管人员技术水平,及时获取并分析有用信息;二是严防监管死角,不能过度依赖监管系统,要结合信息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升级优化国家进存销系统与省级兽药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便于用户对兽药进销存的操作。

3.3 研发并推广电子养殖档案

当前养殖场所建养殖档案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不能实时查看场内兽药使用情况,判断场内疫病的发生转归与用药相关情况;二是手工建立台账较为烦琐,如药物基本信息登记、用药剂量与用药对象等,易造成信息记录不完整;三是养殖场对养殖档案不够重视,造成及时记录难,常出现漏记、误记现象。

建议:一是养殖场的兽药使用记录等养殖台账纳入电子信息监管范围,有关部门争取预算支持,加大电子养殖档案研发投入,使养殖企业从烦琐的手工台账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专注于企业提质增量;二是优化养殖台账内容,在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使用对象、剂量和途径明确情况下,减少记录项目;三是强化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增强兽药使用台账建立对养殖场经济效益提升和疫病发展转归等方面有指导作用的理念。

3.4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基层队伍是我国政策法规执行与监督的重要抓手,但受限于人员数量少,工作不能较好地开展。

结合基层实际,建议:一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细化分工,及时学习更新知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二是多部门密切联系形成合力,上下级加强沟通,确保工作无缝衔接;三是开展多元化宣传,在发放宣传册、挂横幅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借助微博、微信、网络平台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增强兽药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

3.5 纳入产品认证与环评指标

基层兽药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力度小,尤其在使用环节,养殖台账中兽药使用与过期兽药处理不够重视,容易造成兽药残留和环境污染。
建议:一是养殖场在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时,将该项纳入考核指标,提升养殖企业产品质量认识;二是多部门联动协作,养殖场在申请环境评估时,将该项纳入考核指标,提升养殖企业环境认识;三是强化检打联动机制,提高兽药残留检验检测力度和兽药残留超标处罚力度。

4 结语

近年来,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和兽药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规范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行为,提高了监管部门工作效率,为经营者、养殖者辨别非法产品提供了快捷可靠的工具,有效遏制了制假、售假行为。但在建设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要真正将兽药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成果惠及大众,还需要多方努力,不仅从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宣传氛围营造方面下功夫,还需要全社会给予关注,各政府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强与企业之间的紧密联系,进而使生产、经营与使用企业产生责有我担的主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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