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畜禽屠宰技术支撑工作。通过加强屠宰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屠宰行业发展,进一步拓展信息数据的应用,开展屠宰领域关键技术研究,逐步提升屠宰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能力。一是推进畜禽屠宰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协助部兽医局完成《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完成《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规范》等配套规章制修订;以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为核心,依托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推进畜禽屠宰标准体系建设进程。二是加强畜禽屠宰信息管理与运用。强化畜禽屠宰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和分析处理,完善“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屠宰行业相关数据的动态管理和风险预警。三是研究完善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以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测为切入点,建立日常监测、重点监测与风险抽检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为屠宰行业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四是提高畜禽屠宰技术支撑水平。开展屠宰环节影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性技术研究,推动屠宰工艺流程改进及屠宰技术更新,促进屠宰行业升级改造;进一步规范屠宰环节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屠宰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畜禽屠宰从业人员整体水平,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奠定基础。 (二)提高三种能力 提高政策研究与评估能力。增强参谋服务意识,改进研究机制,优化研究方法,着重提高政策研究水平,为行政决策提供智库支持。一是组建疫控中心政策研究团队。围绕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监管的立法和政策制定、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国际兽医卫生事务等设立研究课题库,成立专题研究小组,持续跟踪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同时,组织开展现行动物防疫公共政策与评估分析,提出调整完善的对策建议。二是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努力挖掘专家资源,充分利用全国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体系人才优势,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智力资源,充分发挥各专家团队作用,形成稳定智力支持力量。 提高示范推广能力。通过总结经验、项目带动、优化整合培训,推动技术示范推广应用。一是总结适合我国国情的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和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经验和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工作模式。二是深入实施“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和无害化排放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及棘球蚴病、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等综合防控示范重点项目,通过筛选、试点、示范,形成完整的综合配套技术和推广模式。三是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探索建立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技术支撑培训国家师资库和教材库,系统化、程序化开展持续、深入、滚动式培训,通过培养一批师资、出版一批教材、创新一批形式,推出一批层次高、吸引力强的系列培训,打造出国家层面的培训品牌,培养出一批优秀省级师资力量,为示范推广打好基础。 提高科研和国际合作能力。通过加强科研团队建设、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拓宽国际合作交流渠道、加大国际交流合作力度,不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国际合作能力。一是以农业部科研创新团队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科研团队工作机制,加大软硬件条件支持力度,突出学科带头人培养,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工作支持,强化团队间合作交流,打造出1-2个优秀科研团队,培养出多位优秀学科带头人,涌现出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二是组织实施好在研科研课题,加大研究力度,尽快形成科研成果。紧紧围绕兽医诊断主体业务,积极争取一批新的研究课题,有目的性地开展持续跟踪研究工作。加大关键技术应用研发力度,力争在新型实用诊断技术和疫苗技术上实现突破,形成新的拳头产品;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和风险评估方面取得科研成果。三是继续拓展国际合作渠道,加强与国际兽医行业人员的交流互动,履行好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参考实验室义务;力争成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区域协作中心。四是跟踪研究国际动物疫病防控形势,追踪国际兽医领域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利用国际高水平兽医科研机构、企业技术优势,开展国际间技术培训,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好合作模式。 (三)构建三个平台 构建动物疫病诊断平台。通过建立健全动物疫病诊断机制,统筹发挥行业资源优势,构建完善国家动物疫病诊断平台。实现国家法定报告动物疫病的诊断能力全覆盖,对不明病因或新发动物疫病具备鉴别诊断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确诊机制。形成“统一领导、整合资源、分工合作、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地方能动性,搭建兽医实验室协作网络。二是组建动物疫病诊断专家队伍,分病种建立专家咨询小组,增强动物疫病确诊工作智力支持。三是按照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原则,建立法定报告动物疫病和不明病因动物疫病诊断程序。四是完善动物疫病诊断技术,开展病原分析研究,做好实验室认证、认可,不断提高实验室诊断和病原分析能力。 构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平台。通过转型升级,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工作能力建设,建成覆盖动物产品、屠宰监管等领域的国家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平台。一是升级改造现有实验室仪器设备,补充购置畜禽屠宰监管技术支撑所需设施设备,提高技术检测能力,建成国家畜禽屠宰技术检测中心。二是规范质量安全检测程序,形成动物产品品质等检测工作的规范性操作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检测结果准确。三是加强畜禽产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转变以常规检测为主的检测模式,逐步向风险评估监测过渡,提高风险预警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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