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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澜沧江以西动物疫病控制区 包括西双版纳、普洱市、临沧市、德宏州、保山市、怒 江州等 6 个边境州市的 29 个县(市区), 区域面积 105 300 km2,承担动物防疫、监测、预警, 动物检疫、监督,肉牛屠宰、加工及相关产业发展工作(图 3)。 图3 澜沧江以西动物疫病控制区 3.4 境外动物疫病控制区 由老挝、缅甸部分省区设立的口蹄疫控制区组成,承担境外肉牛育肥、活牛入境申报、预检检疫,防疫合作等工作。(图 4) 图4 境外动物疫病控制区 4、运行机制 在项目运行上,政府提供动物防疫、检疫监督、 打击走私、入境通关等公共服务,由农业龙头企业主体开展国内外市场开拓、养殖屠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加工等工作。 4.1 境外集中养殖防疫屠宰用肉牛进口贸易由农业龙头企业一体化运作,在境外动物疫病控制区实行标准化的境外集中 饲养、育肥,饲草料种植、程序化免疫、境外动物 预检疫,加施专用耳标,将境外活牛养殖、防疫、生产标准化,实现境内外防疫工作的等效控制(图5)。 图5 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流程示意图 4.2 陆路活畜通关贸易 完成境外育肥屠宰用肉牛入境前在境外隔离场进行隔离检疫,由国家质检总局派遣的预检兽医 完成境外预检工作。进口屠宰用牛进境时企业在口岸(通道)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凭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接收申报;验核相关单证并办理征税、查验等手续后放行入境。屠宰用肉牛入境后在检验检疫部门指定隔离场进行 隔离检疫,隔离检疫合格后进入定点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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