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规模猪场疫苗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日期:11-28 作者:施增斌- 小 + 大

1.9.5.3 后海穴注射:尾根与肛门间的凹陷处,注射时针头偏上呈 45 度斜角。

1.9.5.4 皮下注射:将药物注入猪的耳根后或股内侧皮下疏松结缔组织中。股内侧注射时,注射者左手拇指与中指捏起皮肤,食指压其顶点,使之形成三角形凹窝,右手持注射器直刺凹窝中心皮下 2 厘米,此时针头可在皮下自由活动,左手放开皮肤,抽动注射器活塞不回血时,推动活塞注入药液。耳根后注射时,由于局部皮肤紧张,可不捏其皮肤而直接垂直刺入 2 厘米。

1.9.6 注射时要用镊子夹取针头,采用一窝一针头(包括哺乳仔猪),禁止混用。注射动作要熟练,做到“稳、准、足”,避免飞针、针折、漏苗、洒苗,苗量不足或出血的要立即补注。注苗后的猪做好标记,以免重注、漏注。

1.9.7 妊娠母猪免疫操作要小心谨慎,以免增加死胎或造成流产。配后一个月和产前15天内的妊娠母猪不宜注射疫苗,应做好记录,以后补注。

1.9.8 免疫接种至接种后 2 小时之内,要注意观察猪群,如发现应激较大或过敏反应的猪,可用肾上腺素或地塞米松解救。

肾上腺素法:(首选)颈部肌注 0.1%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初生仔猪 0.1-0.2毫升/头,断奶仔猪 0.3-0.4 毫升/头,30 千克以上体重的猪 0.5-1 毫升/头。必要时可于第一次注射后 20-60 秒再做第二次注射,肾上腺素注射剂量不可过大。

地塞米松法:颈部肌注,初生仔猪 2-5 毫克/头,断奶仔猪 5-10 毫克/头,生长育肥猪 10-30 毫克/头,必要时可于 4-8 小时后减为首次用量的 1/3 重复使用。

1.9.9 当公司新增加某种疫苗时,应在大群注射前 3 天选择其中的一部分试验(根据猪群的大小,推荐数量:哺乳仔猪 20-30 头,保育猪 20-30 头,种猪 5-10头),注苗后 3 天内无不良反应(如体温、采食、精神正常)再大群注射,以确保全群的安全。

1.9.10 紧急接种。当猪群受到某种疾病严重威胁时要进行紧急接种,按先安全猪群、后受威胁猪群、最后发病猪群的顺序注射。

1.9.11  防疫顺序,同一天中当出现不同猪群进行防疫时,应先对日龄小的猪群进行防疫,防疫人员多的场,进行分人分区进行防疫;

1.10 免疫后

1.10.1 做好记录。每批猪注射疫苗后,要填写免疫记录、防疫查询记录。

1.10.2 器械消毒。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要高压蒸煮消毒,备用。

1.10.3 废弃物处理。失效、作废的疫苗,用过的疫苗瓶,稀释后的剩余疫苗等,不得随意倾倒,必须妥善处理。处理方式包括用消毒剂浸泡、煮沸、烧毁、深埋等。

1.11 抗体监测

接种疫苗后,活苗经14天,灭活苗 21天后获得免疫保护,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采血,检测抗体产生及保护情况。

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抗体检测,即可了解接种的效果,又可开展血清流行病学的调查,以便及时调整免疫程序,使之更科学严密。

1.12 注意事项

1.12.1 注射病毒性疫苗前后 3 天禁止使用抗病毒药物,两种病毒性活疫苗的使用要间隔 7-10 天,减少相互干扰。病毒性活疫苗和灭活苗可同时分开使用。

注射猪丹毒等活菌苗前后 5 天禁止使用抗生素,两种细菌性活疫苗可同时使用。抗生素对细菌性灭活苗没有影响。

1.12.2 疫苗接种前后,尽可能避免一些剧烈操作,如转群、采血等,防止猪群处于应激状态,而影响免疫效果。如果注苗后应激较大,应加饮抗应激药物。

1.12.3 每个批次的疫苗,要留 1-2 瓶,至少保留 3 个月,以备猪群出现问题时验证疫苗效果。

1.12.4 每月普查一次猪群免疫情况,检查记录,对普免时漏下的部分猪只及时补注,做好登记工作,避免漏防。用心做事,才会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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