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农业主体功能与空间布局 (四)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大力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依托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立足水土资源匹配性,将农业发展区域细划为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保护发展区,明确区域发展重点。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认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明确区域生产功能。 (五)建立农业生产力布局制度。围绕解决空间布局上资源错配和供给错位的结构性矛盾,努力建立反映市场供求与资源稀缺程度的农业生产力布局,鼓励因地制宜、就地生产、就近供应,建立主要农产品生产布局定期监测和动态调整机制。在优化发展区更好发挥资源优势,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在适度发展区加快调整农业结构,限制资源消耗大的产业规模;在保护发展区坚持保护优先、限制开发,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实现保供给与保生态有机统一。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粮食产销协作机制,推动粮食产销横向利益补偿。鼓励地方积极开展试验示范、农垦率先示范,提高军地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同时成为农业绿色发展的试点先行区。 (六)完善农业资源环境管控制度。强化耕地、草原、渔业水域、湿地等用途管控,严控围湖造田、滥垦滥占草原等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资源环境的破坏。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分类推进重点地区资源保护和严重污染地区治理。 (七)建立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在华北、西北等地下水过度利用区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在东北地区严格控制旱改水,选育推广节肥、节水、抗病新品种。以土地消纳粪污能力确定养殖规模,引导畜牧业生产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适度调减南方水网地区养殖总量。禁养区划定减少的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可在适宜养殖区域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安排,并强化服务。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推动动物疫病防控从有效控制到逐步净化消灭转变。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制度,合理确定湖泊、水库、滩涂、近岸海域等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逐步减少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投饵网箱养殖,防控水产养殖污染。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加工流通体系。探索区域农业循环利用机制,实施粮经饲统筹、种养加结合、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 (八)建立贫困地区农业绿色开发机制。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坚持保护环境优先,因地制宜选择有资源优势的特色产业,推进产业精准扶贫。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特色农产品,支持创建区域品牌;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三、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 (九)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推动用地与养地相结合,集成推广绿色生产、综合治理的技术模式,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对土壤污染严重、区域生态功能退化、可利用水资源匮乏等不宜连续耕作的农田实行轮作休耕。降低耕地利用强度,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制度,管控西北内陆、沿海滩涂等区域开垦耕地行为。全面建立耕地质量监测和等级评价制度,明确经营者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施土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十)建立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度。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农业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利用,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加快建立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提高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突出农艺节水和工程节水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及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等农业节水技术,健全基层节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天然降水,积极有序发展雨养农业。 (十一)健全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快国家种质资源库、畜禽水产基因库和资源保护场(区、圃)规划建设,推进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和育种,全面普查农作物种质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建设,推进濒危野生植物资源原生境保护、移植保存和人工繁育。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调查和专项救护,实施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行动计划和长江珍稀特有水生生物拯救工程。加强海洋渔业资源调查研究能力建设。完善外来物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建设生物天敌繁育基地和关键区域生物入侵阻隔带,扩大生物替代防治示范技术试点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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