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培训,把好技能关 加大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事关动物防疫政策的落实,事关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重大。 1、法规学习:每年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防疫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政治素质,增强依法搞好防疫信心。 2、技术培训:主要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和防疫技术及畜禽疫病的诊治能力。一是对现有村级动物防疫员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和高致病性牲畜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狂犬病的防疫知识培训,包括疫苗的保管、储存方法、方式等知识的培训;二是加强防疫的操作技能培训,包括每个疫病种类疫苗的注射部位、标准剂量的注射方法等操作技能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技术;三是常见病的防治技术,包括常见病的特症和治疗方法,尤其是科学准确用药,减少养殖户的投资成本,提高效益;四是指导农户科学使用兽药及饲料添加剂、配制饲料,落实休药期管理,监督出栏动物检疫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3、健全制度: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学习培训管理制度,坚持自学为主,集中学校培训为辅。每年春秋集中免疫前由县、镇农牧部门在动员开会时开展防疫培训,每3年由县畜牧部门对所有防疫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或考试,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通过制度建立和落实,不断提高防疫员的防疫知识,提高防疫工作质量,促进畜牧产业良好发展。 (三)注重管理,把好使用关 1、制度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由村级推荐、镇畜牧站考察、镇政府审定、县畜牧部门备案;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取得县畜牧兽医中心签发的《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证书》后,实行持证上岗,依法行使防疫职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资补贴主要与辖区内动物免疫密度、免疫质量、抗体水平、防疫档案、畜禽标识和服务质量挂钩,奖优罚劣;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须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要求安全用药,严禁销售、使用过期药品和违禁、假冒伪劣药品,保障人畜健康;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动物诊疗费,严禁私自抬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加强业务技能学习,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并记好工作日志;60岁以上(含60岁)村防疫员应主动履行辞退或解聘事项。 2、考核使用: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考核实行县、镇、村共同考核评价制度,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年度考核由镇农牧站会同村委会联合初评,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畜牧部门审定;村级动物防疫员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如实填写《丹凤县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手册》,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村级动物防疫员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制度,按照考核内容,采取随机抽查,到户走访,踏栏入户,查阅档案,逐项评分;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实行半年检查,年度考核。凡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连续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不合格等次的,直接解聘。 3、奖惩兑现:村级动物防疫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10%以内;村级动物防疫员经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除全额兑现村级动物防疫员财政补贴外,予以奖励;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全额兑现防疫财政补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适当扣减财政补贴;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兑现财政补贴,并予以解聘。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由县畜牧部门负责拨付,由所在地镇农牧兽医站负责兑现;在省、市、县防疫检查中,凡一次不达标的村责令改正,连续两次检查不达标的村解除该村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合同。 4、解聘辞退:政治业务素质差,不能胜任动物防疫工作的;因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情节严重,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的,引起动物疫病流行的;私自购买、出售、转让、疫苗及免疫标识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和技术培训等统一活动三次以上的;因身体状况等其它问题,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辞职的;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 (四)正视问题,把好服务关 村级动物防疫员是处在社会最基层的防疫卫士,同样肩负着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的重任,是一支经常出入并联系千家万户的兽医工作者,其作用不可小觑。利用好、经营好这支“编外”队伍关系重大。一是建立工资补助长效运行机制。应根据物价上涨和当地消费水平等因素,适时提高防疫员工资补助标准;二是拟定建立老有所养的养老统筹政策、病有所医的医保政策、人身意外险和工伤保险。让他们安心工作,愉快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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