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家乡在开展污染防治之前,生猪规模养殖场大多采用水冲清粪方式,氨态氮、大肠杆菌等污染物浓度严重超标,生猪粪污未经处理或利用就地直接排放,养殖废弃物已严重超出了周围自然环境的消纳容量,给葛家乡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为了解决生猪高密度养殖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葛家乡在完善生猪规模养殖污染控制基础设施的同时,适时创新提出“两分离、三配套、种养平衡”污染治理模式(即干湿分离、雨污分离,配套建设沼气池、沉淀池和堆沤池,结合种养平衡), 大力推进标准化生态养殖,在生猪规模养殖污染控制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经控制与治理,全乡实现了生猪规模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污染控制目标,这一经验给湖南省乃至全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有效借鉴。因此,葛家乡生猪规模养殖污染控制具有良好的个案研究推广价值。 3 葛家乡养殖污染控制的主体行为 3.1 政府主导的生猪规模养殖污染控制行为 3.1.1 建设大型沉淀池和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 由于葛家乡生猪养殖密度大,小规模养殖户占养殖主体总数的一半以上,养殖污水排放集中。葛家乡政府在养殖污染严重的马家河流域建设了大型沉淀池和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 养殖污水经截污干管收集后汇集至污水处理厂,污水厂采用“加强预处理+ 潜流式人工湿地”组合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最后实现达标排放,用于农作物灌溉施肥、水产养殖。该处理方式在促进污水中污染物质良性循环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资源的再生潜力,防止环境的再污染,获得了污水处理与资源化的良好效益。 3.1.2 流转土地 控制生猪规模养殖污染所建设的多级沉淀人工湿地净化区、大型沉淀池、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等均需要一定的土地。在政府主导下,葛家乡先后流转了金塘村、马家湾村多户农民的土地,按协商的流转价格支付了流转费,并对土地实施整改开发, 配套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解决净化、消纳养殖粪污的土地需求。 3.1.3 以奖代补,引导规模养殖户有序退出在治理养殖污染的过程中,葛家乡政府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积极引导禁养区和排污不达标的规模养殖户有序退出养殖业。以湘江干流两岸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行动、浏阳市浏阳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葛家乡政府鼓励包括青龙组、白关组等行政区域内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全面退出养殖,对主动退养并拆除养殖功能性设施的规模养殖户实施以奖代补。在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同时,完善种养平衡结构,大力发展生态休闲特色农业,帮助规模养殖户转型, 对达到转型要求的养殖户给予一定的扶持,以实现污染控制与产业结构的优化。 3.1.4 多渠道整合资金 生猪规模养殖污染控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于大型沉淀池、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控制基础设施及配套的截污干管、水利、道路辅助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积极申请、寻求上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进民间资本,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殖污染治理;通过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规模养殖户自行建设污染控制设施,自主、自觉、自愿进行污染防治;对于所获得的财政、专项资金,向养殖污染治理倾斜,一部分用于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一部分以奖代补,对生猪规模养殖污染控制达标并验收的规模养殖户给予一定奖励,以调动规模养殖户污染控制的积极性,并对自愿退出养殖发展其他产业的养殖户进行奖励,以有效减少全乡养殖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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