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以来,哈萨克斯坦境内多次发生口蹄疫疫情,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近年来,哈萨克斯坦通过建立口蹄疫防控制度、完善兽医机构及实验室体系、系统开展免疫和监测以及区域化管理等措施,较大程度地降低了境内牛、羊等易感动物感染口蹄疫的风险。笔者对哈萨克斯坦口蹄疫防控经验进行了整理,供广大读者交流学习。 一、兽医体系建设 1、法律法规体系。2002年,哈萨克斯坦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兽医法律法规。该体系比较健全、完整、系统,且符合兽医工作实际,操作性较强;2002年7月10日,哈萨克斯坦颁布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兽医法》(第339-2号)(以下简称《兽医法》),以此作为指导该国兽医工作的基本法律。《兽医法》明确规定了兽医机构的组织职责、针对包括口蹄疫在内的动物疫病的主要卫生措施,以及监测程序、资金来源和各州兽医机构职能划分。除《兽医法》外,哈萨克斯坦口蹄疫防控方面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还有:2009年12月31日颁布的农业部第767号令,明确了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规定;2012年3月28日颁布的农业部第18-03/128号令,明确了动物疫病隔离检疫的规定和要求;2013年8月9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第814号决议通过的《动物安全条例》,对口蹄疫预防与消除的组织和实施做出了规定;2014年11月27日颁布的农业部部长第7-1/618号令,规定了动物疫病的监测程序;2014年12月30日颁布的农业部部长第7-1/700号令,规定了进口、出口、过境和购买动物的预防性检疫程序。 2、兽医管理体系。国家层面的兽医主管机构主要包括兽医与食品安全司和兽医监管委员会。兽医与食品安全司主要负责执行战略规划和全国范围内的兽医管理工作;兽医监管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兽医和卫生监管,下设国家防疫总队、国家兽医参考中心以及国家兽医实验室,在各州或直辖市还设有16个直属机构,在地区城市设有198个分支机构(包括36个兽医监控站)。 3、技术支持体系。哈萨克斯坦的兽医技术支持体系由4个部分组成,分别是国家兽医实验室(RVL)、国家参考兽医中心(NRVC)、生物安全问题科学研究所(NRIBSP)和哈萨克斯坦兽医研究院(KazSRIV)。RVL包括14个区域性实验室和4个区域性分支机构,主要进行动物疾病的研究和诊断工作;NRVC分别在阿斯塔纳和阿拉木图设有实验室,主要工作是通过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检测口蹄疫病毒(FMDV)抗原和抗体,然后通过病毒分型以及PCR检测,来鉴定口蹄疫病毒;NRIBSP共设6所机构,分别位于阿拉木图等6个地区,主要从事生物安全、分子生物学和基因工程等基础性研究;KazSRIV负责进行科学论证并支持兽医服务机构进行兽医活动。以上实验室均通过ISO17025认可。 二、口蹄疫防控工作 1、区域化管理。为根除口蹄疫,哈萨克斯坦实施口蹄疫区域化管理,分为非免疫无疫和免疫无疫两个区域。全国共14个州,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包括9个州,免疫无疫区包括5个州。2015年5月,哈萨克斯坦非免疫无疫区通过了OIE认可,该区域内偶蹄动物饲养数量占全国饲养量的比重较高。哈萨克斯坦在非免疫无疫区采取强化检疫监管措施,并建立自然屏障、人工屏障和免疫屏障来阻止疫病传入,如在通往非免疫无疫区的主要道路上建立检查站,防止来自高风险区域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非免疫无疫区;免疫无疫区与周边国家形成口蹄疫生物学屏障,防止口蹄疫病毒传入境内。该区域与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接壤,目前尚未通过OIE无疫认可。 2、免疫。哈萨克斯坦在免疫无疫区内对易感动物实施口蹄疫免疫,免疫程序为:幼年牛在4月龄初次接种;幼年羊(绵羊和山羊)在3月龄初次接种,到18月龄前每3个月再接种1次;成年动物每6个月接种1次,但对猪不进行强制免疫。接种疫苗来自俄罗斯,为O、A、Asia1型三价苗(包含5个疫苗毒株:A/Iran-05、A/Sea-97、O/PanAsia、O/PanAsia-2及Asia 1/Shamir)。为监测免疫工作实施情况及免疫效果,哈萨克斯坦在5个免疫州实施免疫效果监测,即在接种后21日,采样并采用补体结合试验方法检测;2015年,开始使用ELISA方法进行检测。2011年以来,牛羊免疫抗体合格率均在8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