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洪涝灾害时,大量畜禽因灾死亡,尸体腐烂,病原容易感染扩散,土壤中的大量病原微生物暴露,易污染水源等环境;畜禽抵抗力下降,容易受到疫病侵袭,造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血吸虫病、炭疽、猪链球菌病、钩端螺旋体等多种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 为做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灾区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及时无害化处理死亡畜禽;二是对饲养场内外环境和屠宰场、交易市场和畜禽尸体处理等场所消毒;三是加强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四是加强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措施,确保畜禽饲料和饮水安全,确保养殖环境卫生。 一、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发生洪涝灾害时,由于死亡畜禽体内带有大量微生物,如不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任其腐烂发臭,病菌会到处扩散,不仅污染环境,还容易引发人畜共患病。 (一)处理方法 及时打捞死亡畜禽尸体,首选焚烧、化制等方法进行专业无害化处理,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选择深埋,深埋应选择高岗地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行焚烧后深埋处理。 (二)灾区畜禽尸体深埋处理技术要点 1.设施设备。根据死亡动物处理数量大小,准备好作业工具,如卡车(在卡车底层接触面铺垫塑料薄膜)、拖拉机、挖掘机、推土机、装卸工具、动物尸体装运袋(最好密封)等。运输车辆应防止体液渗漏,接触面应易于反复清洗消毒。 2.畜禽尸体运输。动物尸体最好装入密封袋,运输车辆密闭防渗,车辆和相关运输设施离开圈舍和掩埋点时应进行消毒。动物尸体不得与食品、活畜禽同车运送。 3.畜禽深埋坑选择。有足够封土掩盖,土壤渗透性不高,同时参照农业部印发的《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与江河、湖泊、池塘、井水等水体有一定距离,至少100米~150米,另外要考虑便于动物尸体运抵,避开公共视野,距离居民区至少100米,避开泄洪道、洪水经常冲刷之地和岩石层。 特定情况下,饲养场死亡动物可考虑就地掩埋。零散小动物(如鸡等)可掩埋在树根下等地方。 4.掩埋坑体的挖掘。坑体体积一般为动物尸体体积的2倍到4倍。坑体宽度一般不小于1.2米,深度一般为2米,不超过3米,坑底应相对平坦。如果需要多个掩埋坑,坑间距不小于1米。坑体体积可按动物尸体估计重量计算:动物尸体体积(立方米)=动物尸体估计重量(千克)/1000。 5.掩埋方法及要求。在掩埋坑底铺撒生石灰,有条件的地方铺设一些可燃烧的物质;再将尸体置于坑中后,浇上燃油进行焚烧,待焚烧过后,加土覆盖,覆盖土层厚度不得低于1.5米。当小动物尸体数量较大时,可分层焚烧掩埋,每层尸体厚度一般不超过0.3米,中间铺设可燃烧物质至少0.3米,依次分层焚烧掩埋,最后覆盖土层厚度不得低于1.5米。掩埋过程中,掩土不得压实,以免影响自然腐化。掩埋后,应防止野生动物(野狗、野猫等)刨挖。 6.在无害化处理场周边拉设警戒线和警告牌。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发生危险;按要求安排工作人员定时巡查,防止不法分子盗挖畜禽尸体倒卖。 7.对因炭疽等共患病死亡的畜禽尸体,禁止解剖,尸体应在掩埋坑内焚烧彻底后再将焚烧物质深埋。 8.对在野外发现的动物尸体也要及时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工作人员的防护安全 1.工作人员在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时,要穿戴防护服、橡胶手套、口罩、护目镜和胶靴。 2.处置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对个人及环境进行清洗消毒,接受健康检测,出现不良症状时应尽快到卫生部门检查。 (四)畜禽排泄物及污水处理 畜禽粪便、垫草、污水都必须全部进入沼气池或集中堆积,密闭发酵42天后方可还田使用;对于少量的粪便或垫草可晾晒、干制后集中焚烧处理;饲养场的污水必须经3次沉淀,流出的清水才可排出。告知养殖户,严禁向水源、河流、路边等处随意丢弃畜禽尸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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