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规模化奶牛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南

日期:06-21 作者:农业部兽医局- 小 + 大

        3. 防疫管理 
        (1)免疫
        养殖场应根据本场制定的免疫制度,结合各病种特点、疫苗情况及本场净化工作进程,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建立免疫档案。同时,根据周边及本场疫病流行情况、净化工作效果、实验室检测结果,适时调整免疫程序。
        (2)监测 
        根据制定的本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切实开展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病免疫保护水平、流行现状及相关风险因素,适时调整疫病控制策略。根据建立的特定疫病净化方案和发现阳性动物处置方案等,切实开展净化监测、隔离、淘汰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3)诊疗巡查
        兽医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定期(一般每天)巡查奶牛健康状况,尽早发现病牛,及时隔离病牛、处理死牛、彻底消毒,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持续跟踪转归情况,并作相应记录。
        需要开展临床解剖时,应做到定点解剖、填写解剖记录,必要时采集样品开展实验室检测;尸体应做无害化处理并填写处理记录;临床解剖人员确保单向流动,不得立即返回生产区。
        开展特定动物疫病净化的养殖场,在制定净化方案,开展净化监测和维持性监测的同时,重点做好日常疑似病例的巡查,根据净化病种不同,做好疑似病例的处理。一般而言,如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隔离并及时确诊,推荐有条件养殖场立即淘汰/扑杀病畜。加大同群监测,必要时启动紧急免疫和加强免疫。加强消毒和生物安全措施,尽可能阻断舍间传播。
        按本场建立的动物发病或阶段性疫病情况报告制度,定期上报至本场相关负责人,并建立档案。
        收集、了解和掌握本区域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及时开展相应综合防控措施。必要时启动紧急消毒预案及配套措施,如减少人员外出、严控人流物流入内等,有条件的养殖场可探索预警机制。
        (4)淘汰
        养殖场应根据本场疫病流行状态建立奶牛淘汰更新标准,在关注生产性能、临床状况的同时,重点关注可垂直传播的疫病情况。在净化病种感染比率较高时,可在疫苗免疫、定期疫病监测及阴阳性动物分群的基础上,加大阳性牛群淘汰更新比率。在净化病种感染比例较低时,在定期疫病监测、阳性动物隔离及淘汰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养殖场结合生产性能,缩短更新周期甚至一次性淘汰所有带毒(菌)奶牛。养殖场应建立奶牛淘汰记录。因传染病淘汰的奶牛,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实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5)防疫人员管理
        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的养殖场应配备一支责任清晰、分工明确、能力与岗位相当的疫病净化工作小组,确保净化工作顺利实施,出现临床病例或隐性感染时能得到及时妥善地处理。养殖场应至少配备一名专业兽医人员。场内所有员工应开展定期培训,确保相应生产和管理制度得以有效宣贯。鼓励养殖场对场内员工开展定期体检,如发现患有人畜共患病的员工应将其调离生产岗位。
        五、净化程序 
        为实现净化目标和维持净化效果,养殖场开展动物疫病净化之前,应根据本指南,健全生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强化饲养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措施和规范无害化处理措施,构建“规范化、制度化、设施化和无害化”的防疫和生产体系。
        本指南按病种讲述各疫病净化工作中所需要经历的三个阶段,即本底调查阶段、免疫净化(或监测净化)阶段和净化维持监测阶段。有条件的养殖场可根据本场本底调查情况,自主选择进入免疫净化 (或监测净化)阶段或维持监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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