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17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日期:03-07 作者:农业部- 小 + 大

  三、着力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9.扎实开展风险监测。发挥部、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作用,强化监测预警,发现风险隐患。印发2017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强分工协作,及时会商研判,共享监测结果。组织开展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按季度对全国150个大中城市的5大类产品110个品种94项参数进行监测。加强监测结果通报和发布工作,督促问题突出地区加大整改和执法查处力度。对例行监测没有覆盖的产品和质量安全指标开展专项监测。建立省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探索组建监测数据中心。
  10.深入实施风险评估。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农兽药残留超标、病原微生物及生物毒素、收贮运防腐保鲜添加剂使用、产地环境污染等重点环节和因子,跟进开展摸底排查和专项评估,提出风险预警、过程管控和标准制修订建议。建立风险评估动态信息报送制度。推动各地启动风险评估专项,结合区域特色产业逐个品种开展风险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全程管控方案。
  四、继续深化质量安全县创建
  11.巩固创建成果。将首批107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样板区,总结推广有效监管模式,带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监督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办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展,充分展示创建成效。
  12.扩大创建范围。修订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要求和管理办法。确定第二批200个创建试点单位。加强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宣传培训,督促试点县(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制度机制,实施全程监管。鼓励各地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配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开好“双安双创”现场会。
  五、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13.强化平台建设应用。加快应用软件开发和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确保上线运行。完善追溯管理核心功能,扩充监测、执法等业务模块,建设高度开放、覆盖全国、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
  14.制定追溯规范和技术标准。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追溯要求,规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规则。制定发布农产品分类、编码标识、平台运行、数据格式、接口规范等8项关键标准,统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规范。
  15.开展追溯平台试运行。选择有条件的省份,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重点,优先在苹果、茶叶、生猪、生鲜乳、大菱鲆等农产品上开展试运行,不断完善优化平台功能及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业、各地区已建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平台间的有效对接和互联互通。
  六、切实强化应急处置
  16.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继续开展全天候舆情监测,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及时编发舆情信息。对各类突发事件或负面舆情保持高度敏感,第一时间掌握和报告情况,处置问题隐患,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健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反应迅捷、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产地与销地之间的协调配合。
  17.加强风险交流。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做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换届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组织专家撰写科普文章,编制科普图书、画册、网页和动画视频,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科普解读。对各类谣言、传言或不实信息,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及时发声辟谣,会同有关部门对造谣传谣行为进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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