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全国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评分细则

日期:10-24 作者:阳光畜牧网- 小 + 大


    (3)将处死的鸡于消毒液中浸湿后放入托盘,得1分;否则不得分。
    (4)将腹壁和大腿内侧的皮肤切开,得1分;否则不得分。
    (5)髋关节脱臼,两大腿向外展开,仰卧固定鸡体,得1分,否则不得分。
    (6)横切胸骨末端后方皮肤,与两侧大腿的竖切口连接,得1分;否则不得分。
    (7)剥离皮肤,充分暴露整个胸腹及颈部的皮下组织和肌肉,得1分;否则不得分。
    (8)用酒精棉球沿切口方向擦拭消毒鸡体,得1分;否则不得分。
    (9)酒精棉球擦拭、火焰消毒剪刀(两面)和镊子,得1分;否则不得分。
    (10)剪断肋骨和胸肌,夹住胸骨用力向上向前翻拉,露出体腔,得2分;否则不得分。
    (11)酒精棉球擦拭、火焰消毒剪刀(两面)和镊子,得1分;否则不得分。
    (12)采集肝脏(不带胆囊的一叶),无杂质(毛、其它组织),得2分;带胆囊或有杂质,不得分。
    (13)采集的肝脏正确放入平皿(已标记脏器名称)中,得2分;否则不得分。
    (14)酒精棉球擦拭、火焰消毒剪刀(两面)和镊子,得1分;否则不得分。
    (15)采集脾脏,无杂质(毛、其它组织)得2分;有杂质不得分。
    (16)采集的脾脏正确放入平皿(已标记脏器名称)中,得2分;否则不得分。
    (17)酒精棉球擦拭、火焰消毒剪刀(两面)和镊子,得1分;否则不得分。
    (18)采集肾脏(单侧、2/3以上),无杂质(毛、其它组织),得2分;量不够或有杂质不得分。
    (19)采集的肾脏正确放入平皿(已标记脏器名称)中,得2分;否则不得分。
    (20)酒精棉球擦拭、火焰消毒剪刀(两面)和镊子,得1分;否则不得分。
    (21)采集肺脏(单侧、2/3以上),无杂质(毛、其它组织),得2分;量不够或有杂质不得分。
    (22)采集的肺脏正确放入平皿(已标记脏器名称)中,得2分;否则不得分。
    (23)酒精棉球擦拭、火焰消毒剪刀(两面)和镊子,得1分;否则不得分。
    (24)从口腔下剪,剪开颈部皮肤肌肉,使喉头暴露得2分;否则不得分。
    (25)酒精棉球擦拭、火焰消毒剪刀(两面)和镊子,得1分;否则不得分。
    (26)采集喉头气管,无杂质(毛、其它组织),得2分;有杂质不得分。
    (27)采集的喉头气管正确放入平皿(已标记脏器名称)中,得2分;否则不得分。
    (28)酒精棉球擦拭、火焰消毒剪刀(两面)和镊子,得1分;否则不得分。
    (29)剪开头部皮肤,打开头骨,得2分;否则不得分。
    (30)酒精棉球擦拭、火焰消毒剪刀(两面)和镊子,得1分;否则不得分。
    (31)采集脑(1/3以上),无杂质(毛、其它组织),得2分;量不够或有杂质不得分。
    (32)采集的脑正确放入平皿(已标记名称)中,得2分;否则不得分。
    (33)依次按肝、脾、肾、肺、喉头气管、脑顺序采集,得2分;采集顺序错误不得分。
    (34)操作结束后,规范处置废弃物,鸡尸体装袋,得1分;否则不得分。
    (35)规范填写采样单,得4分;动物种类一栏选“鸡”、健康状况一栏任选一种、样品类型选“肝、脾、肾、肺、喉头气管、脑”、样品数量各填“1”、采样人签名、填写采样日期等6项,漏填或错误选填1项,得2分,漏填或错误选填2项及以上者,不得分。
    2.操作速度(20分)
    (1)操作计时
    主持人宣布“预备开始”,裁判员同时按下计时器,比赛开始计时,选手通过红线开始操作,完成鸡体解剖及样品采集,分别将“肝、脾、肾、肺、喉头气管、脑”等6种样品全部放入指定平皿并盖好时,裁判员按下计时器,期间所用的时间为选手的实际操作时间。检查器械物品、致死及消毒浸湿(同时点燃酒精灯)、填写采样单、尸体装袋及处置废弃物(同时熄灭酒精灯)等不计入实际操作时间。
    本项目总限时11分钟。主持人宣布“时间到”,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退到红线外。
    (2)速度分值
    解剖采样过程中,应全程使用相应器械,有徒手操作的不得分。
    操作时间≤3分钟,得20分;3分钟<操作时间≤3分30秒,得18分;3分30秒<操作时间≤4分钟,得16分;4分钟<操作时间≤4分30秒,得14分; 4分30秒<操作时间≤5分钟,得12分;5分钟<操作时间≤5分30秒,得10分;5分30秒<操作时间≤6分钟,得8分;6分钟<操作时间≤6分30秒,得6分;6分30秒<操作时间≤7分钟,得4分;7分钟<操作时间≤8分钟,得2分;操作时间>8分钟,不得分。

上一篇:蛋种鸡场鸡白痢检测方法与净化程序

下一篇:2014年全国动物防疫职业技能竞赛方案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  电话:0319—3163003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


首页
分享
留言 搜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