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场化、规模化为方向,重构政府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生猪是一种重要而特殊的商品,一方面,它具有一般商品的共同属性,市场运行受价值规律调节;另一方面,自古“猪粮安天下”,生猪市场的稳定与否对于民生保障、三农发展甚至国家稳定都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因此,实现生猪产业的良性发展必须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此基础上,政府对市场失灵的领域和环节给予支持,将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相结合,构筑竞争有序、波动有度的生猪市场体系。 推动生猪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规模化、产业化是未来生猪产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解决我国生猪市场波动大问题的根本途径。一方面,要大力推动生产规模化,重点是支持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采取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励农民通过开展合作经营,做大生猪养殖规模,实现规模经济;另一方面,要完善生猪产业化链条,重点是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开展生猪产、销、加工一体化经营,提高生猪产业的现代化程度,并成为解决生猪市场波动以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抓手。 建立完善生猪保险制度。实行生猪保险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也是保护生猪生产者利益,实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有效的市场化手段。目前,我国生猪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险种少,赔付比例低。借鉴主要发达国家的做法,应逐步增加险种,提高赔付比例,探索与产量挂钩及与收益挂钩等不同形式的赔付模式,并建立“生产者为主负担、政府适当补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的保费缴纳机制。鉴于目前我国生猪生产规模化水平较低,市场风险更大,在生猪保险政策实施初期,政府应适当提高补贴比例,以调动保险公司、生产者的参与积极性。未来随着我国生猪产业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可适当调低政府保费补贴的比例。 整合重构财政政策体系。按照“划清政府市场边界”的原则,找准财政支持生猪产业发展的切入点和支持方式,建立规范、稳定的政策体系。一是整合财政补贴资金。生猪补贴专项资金归并为生猪生产专项资金、生猪市场体系专项资金及生猪储备专项资金三个专项,由财政部门会同畜牧主管部门及储备主管部门管理。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生猪疫病防控、生猪良种繁育技术、生猪保险、生猪市场信息化建设以及储备等具有公益性、公共性的重点领域和环节。二是支持规模化生产。主要是支持农产专业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由其统筹用于发展规模化生产。三是加大散养农民支持力度。鉴于散养风险较大,财政支持要向散养农民予以倾斜,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防疫部门、供销合作社组织等给农民提供免费或保本价的防疫、繁育服务;保险对散养农民给予重点支持等。 调整完善生猪储备政策。鉴于生猪不易储存的物理特性,大量储备不仅成本高也难以起到调控市场的作用。因此,应调整国家生猪储备政策的功能定位,主要定位于应急保供。同时,按照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建立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政策体系。中央储备主要定位于全国性的应急保供,保持适当数量的冻肉储备规模,取消活体储备;地方储备主要定位于保证区域内市场供应,由各地结合生产、消费及财力等情况统筹确定储备规模及吞吐时机。 探索开展期货交易。生猪期货是一种市场化的工具,在美国等畜牧业发达国家,已具有非常成熟的实践经验。由于生猪期货能够提供未来1年到1年半的生猪市场价格预测信息,可为生猪养殖户、养殖企业提供有效的价格参考,从而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同时,通过将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相结合,也可建立较为稳定的上下游链条,有效回避价格波动风险,锁定预期利润。鉴于目前我国生猪生产主体众多,较分散、规模小,很难实现标准化交割订单,在国内全面开展生猪期货交易的条件尚不成熟,可尝试在局部地区、部分规模生产者当中逐步建立生猪产品远期交易制度,并为期货交易市场的建立积累经验。 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 21世纪以来,我国生猪市场价格呈现出周期性大幅度波动,波动周期越来越频繁,2003年至今,已经历了3轮价格的大涨大跌(学界称之为“猪周期”)。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是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反应,而现阶段我国生猪产业的特性、特点进一步加剧了市场波动。 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是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反应。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市场价值规律的基本表现,并由此引导生产实现供需平衡。体现在生猪市场,由于生猪生产具有周期性,从仔猪到育肥猪出栏,一般需要大半年,供给对价格的反应要经过相应的蛰伏期才能体现出来。信息传导的滞后性使生猪市场“蛛网现象”明显。不管是从以往我国生猪市场运行情况看,还是从国外主要生猪市场运行情况看,尽管波动幅度和频率略有不同,但都始终重复着“价格下跌—宰杀母猪—生猪减少—供应短缺—价格上涨—养殖增加—生猪卖难—价格下跌”的经济循环。 |
上一篇:四种养猪形态优劣探讨
下一篇:从卖猪到收猪是谁占了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