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篇

促进种养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发展研究

日期:07-24 作者:阳光畜牧网- 小 + 大

    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农业的发展必须创新农业经营机制。201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3年3月,临安市工商分局发出了首批家庭农场营业执照,标志着家庭农场已经正式走上临安农业发展的舞台。引导和促进种养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发展已成为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新任务。
    一、种粮大户发展特点
    截止到2012年底,临安市流转承包经营的种粮大户96户,承包农田10674.4亩。据对锦北街道、天目山镇、太阳镇等地13个种粮大户的典型调查,他们对各级政府出台的支农惠农政策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正是强有力的扶持政策,才支撑了种养大户的存在和发展。临安市的种粮大户表现出五个方面的特点:
    1、生产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13个种粮大户现有家庭人口47人,劳动力33人,其中从事农业的劳动力28人。2012年流转经营农田4562亩(91-860亩),占全市种粮大户流转总面积的42%,户均350.9亩,家庭农业劳动力人均162.9亩。按照承包农田的数量分档,100亩以下的1户91亩;100~200亩的5户,平均140.6亩;200~500亩的4户,平均358.2亩;500亩以上的3户,平均778.3亩。这些种粮大户专业化种植水稻、油菜和小麦,购有大型拖拉机、水田耕作机、催芽机、育秧机、插秧机、机动喷雾机、联合收割机、运输车及大米成套加工设备等各类农业机械182台(套),购置原值787.918万元,平均每户61.38万元,从育秧、插种到收割、晒干(烘)全程实现了机械化作业,配备了生产、管理用房5036平方米,平均每户387.4平方米,基本实现了生产与生活的分离。他们成为了农业机械化水平最高的种植行业和生产群体,成为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典型代表。
    2、产品市场化程度高,种植效益较好。2012年,13个种粮大户全年生产主要农产品2970.15吨,商品化率达到98.6%,其中:生产稻谷2565吨,出售给政府粮站1606吨,占生产总量的62.6%;自行销售919.5吨,占35.9%;家庭自留39.5吨,占1.5%,稻谷的商品化率98.5%。生产小麦351.6吨,出售349.6吨,商品化率99.4%。生产油菜籽53.55吨,出售53.15吨,商品化率99.3%。全年生产经营收入954.15万元,平均每户73.4万元。支付农资、耕种收割等管理费用、雇工工资、农机具维修折旧以及田租等成本792.91万元,平均每户60.99万元。净收入161.236万元,平均每户12.4万元。加上农产品加工增值和对外服务收入,全年实现劳动净收入398.373万元,平均每户30.64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业劳动力的劳动净收入为14.23万元。
    3、对农业生产的带动性强,社会效益较好。2012年13个种粮大户水稻平均亩产达到563公斤,高出临安市平均亩产10%以上,涌现出了亩产700公斤的示范方和亩产1000公斤的全省高产示范田。锦北街道新联村郑春忠大户(2011年“全省种粮好手”)承担的市长高产示范方平均亩产760公斤,1.077亩攻关田亩产达到1026.7公斤,成为浙江省内首次单季稻亩产上吨粮的高产记录,临安市也因在单季稻方面的突出贡献,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2年度“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荣誉称号。13个种粮大户中有8户牵头组建了粮油或者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组织、带领附近农民走合作化、规模化、社会化经营之路。2012年种粮大户还利用自身的农业机械优势,跨村、跨镇、跨省作业,开展收割、植保等农业社会化经营服务和生产托管18110亩,帮助粮农烘干稻谷919吨,不仅解决了单家独户的实际困难,也为自身拓展了经营范围,增强了自身盈利能力,获得了125.6万元的服务净收益,占全年生产经营净收入的31.5%。同时,由于生产的需要,13个种粮大户还聘用长期生产用工48人,短期生产用工241人,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特别是60周岁以上、纯农劳动力的就业增收。
    4、粮食生产产业化链基本形成,品牌效应初显。2010年,太阳镇种粮大户陈元生组织本镇其它6个种粮大户共同组建了临安元生粮油专业合作社,流转种植基地2980亩,探索形成了种植规模化、生产统一化、产品优质化、经营品牌化等“四化”为特色的“太阳模式”,尤其是实行了“畜禽—沼液—种植业”、水稻田套养等生态循环农业生产方式,安装了太阳能杀虫灯,应用绿色防治技术,申请注册了“浙太”商标和“太阳米”品牌,获得了无公害食品认证,对稻谷进行了深加工,在杭州等地设立销售网点,实现了从绿色栽培、精品加工、特约销售、创立品牌等一体化发展,成为临安山区推进粮食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典型。2012年,生产销售“太阳米”200多吨,销售收入230万元,平均每公斤“太阳米”11.5元,亩产值达到3726元。
    5、政府扶持力度大,大户扩大生产的意愿较强。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出台了种粮补贴、良种补贴、机械作业补贴等多种补贴政策,种粮大户已经享受到了如种粮直补40元/亩、机械化插秧补贴40元/亩、统防统治补贴40元/亩,水稻良种补贴15元/亩、中央综合补贴50—60元/亩,以及订单粮食收购补贴等等,这些补贴每亩至少在185元以上,因而种粮大户的实际劳动所得比调查统计的还要多一些。近年来13个种粮大户购置的农机具中享受到的各级购机补贴累计308.306万元,占购置原值的39.1%;在5036平方米的生产用房中,由村集体无偿提供给种粮大户使用的有136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27%;有530平方米还享受到了水稻产业提升项目的43万元补贴,占造价的79.6%。这些政策措施,较好地调动了种粮大户的生产积极性,迫切要求扩大生产规模,也对国家提出的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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