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扶持重点龙头企业,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肉羊产业化程度在肉羊行业中, 产业化龙头企业偏少,导致产业化程度低,利润空间小,因此,应重点树立和扶持基础好、示范作用强、产业化程度高、带动性广的产业化企业,发挥其样板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促进种羊繁育和商品肉羊生产,同时,种羊繁育场为商品肉羊场提供种羊, 商品肉羊场又为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货源,进而形成种羊、商品羊和羊肉产品良性循环。 2.3.1 重点扶持重点种羊场 ,发挥其保种、供种作用。 近年来,引进了很多品种,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 盲目地与引入品种杂交改良,有些地方优秀品种面临数量锐减,甚至消失的危险; 种羊在肉羊生产中发挥关键作用, 在肉羊不景气时, 种羊场大量锐减,而肉羊生产红火时,种羊会出现一时短缺, 为了保护优秀的地方品种资源和维持种羊供给能力,建议重点扶持 1-2 个保种场,1-2 个种羊场,使其在地方品种资源保护和种羊供种方面发挥支撑和保障作用。 2.3.2 重点扶持牧工商、产加销一体化的龙头企业。 产业化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必然趋势, 只有提高产业化程度才能促进肉羊产业的发展, 实现产业化首先要有龙头企业,要有分工,分工越精细,说明产业化程度越高。 羊肉加工是整个产业链条的末端,也是利润的主要环节,我国羊肉分割和产品加工方面落后于发达国家,因此,在羊肉分割和深加工方面应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研发高端羊肉产品,增加附加值,提升利润空间,应重点扶持牧工商、产加销一体化的重点龙头企业,扶持 2~3 家重点肉食加工企业,发挥其引领、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肉羊增效、农牧民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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