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执业兽医制度的实施,2013年9月,农业部颁发了《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并将于2014年3月1日生效施行。为保障该办法的顺利执行,中国兽医协会组织食用动物临床兽医专家白挨泉、陈华林、贾立财和宠物临床兽医专家林德贵、施振声、董轶以及协会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向前等相关人员,结合《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起草了《兽医处方管理规范》,并于近期按照农业部兽医局的要求通过了论证审议,现正呈报农业部审定下发。该规范共有22条,涵盖了处方权、处方笺的定义,兽医处方笺的标准、格式以及兽医处方等系统化管理等内容。 规范将为保护兽医行业健康发展和执业兽医正当权益发挥重要作用,敬请广大执业兽医和会员继续关注。 |
下一篇:河南施行涉牧企业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