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湿化法 4.2.2.1技术工艺 4.2.2.1.1可视情况对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进行破碎预处理。 4.2.2.1.2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送入高温高压容器,总质量不得超过容器总承受力的五分之四。 4.2.2.1.3处理物中心温度≥135℃,压力≥0.3MPa(绝对压力),处理时间≥30min(具体处理时间随需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或破碎产物种类和体积大小而设定)。 4.2.2.1.4高温高压结束后,对处理物进行初次固液分离。 4.2.2.1.5固体物经破碎处理后,送入烘干系统;液体部分送入油水分离系统处理。 4.2.2.2操作注意事项 4.2.2.2.1高温高压容器操作人员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4.2.2.2.2处理结束后,需对墙面、地面及其相关工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4.2.2.2.3冷凝排放水应冷却后排放,产生的废水应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4.4.2.2.4处理车间废气应通过安装自动喷淋消毒系统、排风系统和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HEPA过滤器)等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4.3 掩埋法 4.3.1直接掩埋法 4.3.1.1选址要求 4.3.1.1.1应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 4.3.1.1.2应远离动物饲养厂(饲养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 4.3.1.1.3应远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主要河流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4.3.1.2技术工艺 4.3.1.2.1掩埋坑体容积以实际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数量确定。 4.3.1.2.2掩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要防渗、防漏。 4.3.1.2.3坑底洒一层厚度为2-125px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 4.3.1.2.4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m以上。 4.3.1.2.5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消毒。 4.3.1.2.6覆盖距地表20-750px,厚度不少于1-1.2m的覆土。 4.3.1.3操作注意事项 4.3.1.3.1掩埋覆土不要太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 4.3.1.3.2掩埋后,在掩埋处设置警示标识。 4.3.1.3.3掩埋后,第一周内应每日巡查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巡查1次,连续巡查3个月,掩埋坑塌陷处应及时加盖覆土。 4.3.1.3.4掩埋后,立即用氯制剂、漂白粉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掩埋场所进行1次彻底消毒。第一周内应每日消毒1次,第二周起应每周消毒1次,连续消毒三周以上。 4.3.2化尸窖 4.3.2.1选址要求 4.3.2.1.1畜禽养殖场的化尸窖应结合本场地形特点,宜建在下风向。 4.3.2.1.2乡镇、村的化尸窖选址应选择地势较高,处于下风向的地点。应远离动物饲养厂(饲养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泄洪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应远离居民区、公共场所,以及主要河流、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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