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畜共患病

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思考

日期:08-01 作者:阳光畜牧网- 小 + 大


    4.2 普及科学知识, 加强法制管理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教育 、科学上提高国民传染病防护意识和对新发传染病的了解。组织有关专家编著人畜共患病科普书籍,对市民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专业防病知识、增强市民防病意识。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普法力度,严格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确保动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安全。增强公民依法饲养宠物的观念、维护公共卫生。规范宠物交易、防 疫制度,严禁携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
    4.3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应用科学的免疫程序、用药程序、消毒程序,开展除四害、讲卫生活动,及时为易感人群和易感动物接种疫苗, 免疫接种是人类长期以来对付人畜共患病的重要措施,并已取得显著的效 果。要及时为易感人群和易感动物接种疫苗,积极采取主动防护措施。应规范和宏观调控疫苗市场,加强新型疫苗的研制速度。 另外, 要加强养殖业卫生防范,严禁混养,加强屠宰管理及农贸市场活畜禽市场管理。
    4.4 认真搞好卫生、消毒和灭鼠工作 清扫、洗刷、通风是清除病原体最普遍和常用的方法, 对于范各类传染病必不可少。 物理消毒法主要包括:阳光、紫外线、煮沸、蒸汽等。化学消毒法主要包括:使用百毒杀、过氧乙酸、漂白粉、生石灰、来苏儿、新洁尔灭等消毒液消毒。老鼠是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结核病、布氏杆菌病、李氏杆菌病、伪狂犬病的主要传媒,灭鼠对于防止传染病流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5 注意检疫、隔离 饲养的动物以及引进和运输中的动物都应进行定期的检疫。固定饲养的动物需要由兽医定期检疫,做到早诊断早治疗。国外引进入关的动物更要严格检疫,并经过隔离饲养、观察,防止烈性传染病输入。无治疗意义的患病动物要立即捕杀并妥善处理,将养殖场、动物医院、诊所内病死畜禽、病死宠物及污染物、废弃物严格执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对饲养动物实行防疫登记制度,凭证交易。对患病动物和可疑患病动物应尽早隔离,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4.6 减少与宠物的接触 亲近动物本无可厚非, 但人们在与动物接触时一定要把握分寸。要定期对环境和动物消毒, 定期驱虫并对动物的排泄物作无害化处理。不少动物就是健康带菌者,许多动物体内潜藏有各种病毒和细菌或寄生虫,可通过和人体的密切接触,如亲吻、抚摩、共寝等传播给人类。许多动物携带这些微生物并不发病,可是病毒或细菌一旦传给人类, 就有可能致人发病。因此要尽量避免与宠物“亲密无间”。
    4.7 探索生态 、 健康和科学的饲养模式 我国畜牧业正朝着高密度、 集约化饲养方式发展,特别是养殖小区单位面积内载畜量过大,虽有利于提高生产率和集中防疫, 但同时也势必造成养殖区域的严重环境污染,特别是爆发疫病时极难控制等问题。 合理控制单位面积内的饲养量已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不能只追求量的增长而不考虑其严重后果,要把人类自身的健康放在首位, 实施生态、科学养殖,畜牧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4.8 提高动物保护意识,改善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 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具有人与动物相互传播的特点, 不仅可以从动物到人,还可以从人到动物。动物疫病对人类的威胁在某种程度上与人们生活方式有很大关系。据报道,不少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是由于人类在捕猎, 食用野生动物的过程中产生的。深山老林中的野生动物很多会携带许多致病病原, 如果任意乱捕滥食,一旦感染就可能导致新传染病流行。如非洲刚果爆发的埃博拉病毒热就是由于当地居民食用了森林中死去的灵长类动物而引起发病的。人类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侵占,增加了野生动物与人类的接触, 促进了疾病的传播。
    4.9 重视生物安全 传染病的最大特点是其病原是活的病原微生物, 具有传染性。我们开展研究的时候就必须按照国家关于传染病的有关法规,高度重视其生物安全性,做好人身防护,按照国家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按规定报告疫情,严防因为我们的科学研究而扩散病原与疫情, 从实验室泄漏病原的事件并非罕见。为此, 我们在开展科学研究时,应十分重视实验室的生物安全, 一旦发现一、二类疫病病原,应立即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 并按有关规定迅速开展防疫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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