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园地

国家三类新兽药--连葛口服液

日期:06-07 作者:阳光畜牧网- 小 + 大


    5、试验方法
    攻毒预试验
    先将保存的鸡大肠杆菌O1型菌株接种到血琼脂平板,再挑选典型菌落接种于肉汤中,将分离纯化后的肉汤培养液作为攻毒菌。
    随机选取90只15日龄伊莎褐蛋鸡,分为18组,分别以原细菌培养液、10-1、10-2、10-3、10-4、10-5稀释液为攻毒液,胸部肌肉注射攻毒,每个稀释度分1m1、0.5m1、0.25m1三个剂量,接种后观察各组试验鸡的精神、采食、饮水、粪便、呼吸等临床情况;对死亡鸡进行病理剖检,取肝脏做细菌分离培养。观察48小时,记录死亡情况。以半数致死量作为攻毒剂量。
    治疗试验
    试验动物分组和处理  将300只雏鸡随机分为6组,每组50羽,待稳定后进行试验。根据预试验结果确定攻毒菌液稀释浓度和剂量,除阴性对照组外,每组鸡胸肌注射该剂量的鸡大肠杆菌O1菌液。攻毒后,观察各阳性对照组鸡的精神、采食、饮水、呼吸、粪便等临床表现,待出现典型湿热泄泻症候(精神萎靡不振,羽毛蓬乱,离群呆立,食欲废绝,腹泻,粪便呈黄绿色水便)时开始混饮用药。其中第1~3组用连芩止泻口服液治疗,分别以高剂量(第1组,1.5ml/kg体重)、中剂量(第2组,1.0ml/kg体重)和低剂量(第3组,0.5ml/kg体重)饮水给药;第4组为药物对照组,用氟苯尼考可溶性粉(20mg/kg体重)混饮;第5组为阳性对照组,攻毒不给药;第6组为阴性对照组,不攻毒不给药。药物治疗组连续用药5天,各组存活鸡第7天全部扑杀。试验动物分组及处理见表1。
    表试验动物分组及处理
组别羽数/组接种方法接种
菌量
药物剂量给药
方法
1组(连葛高剂量组)50胸肌注射0.5mL连葛口服液1.5mL/kg混饮
2组(连葛中剂量组)50胸肌注射0.5mL连葛口服液1.0mL/kg混饮
3组(连葛低剂量组)50胸肌注射0.5mL连葛口服液0.5mL/kg混饮
4组(氟苯尼考组)50胸肌注射0.5mL氟苯尼考可溶性粉20mg/kg混饮
5组(阳性对照组)50胸肌注射0.5mL
6组(阴性对照组)50

    试验期间每天定时观察并记录试验鸡的临床症状变化、死亡、增重情况,对死鸡作病理剖检和细菌分离、生化鉴定、O抗原测定。计算各组的保护率、治愈率、死亡率,于接种细菌前和试验结束时分别称量各组鸡的体重,计算相对增重率,并对各组间的上述指标进行统计学分析。
    疗效评价指标
    死亡率:凡在试验期间,出现鸡大肠杆菌病的典型湿热泄泻证(精神萎靡不振,羽毛蓬乱,离群呆立,食欲废绝,粪便呈黄绿色水便,少数粪便带血)并死亡;尸体剖检心脏、肝脏等有典型病变特征;并从肝脏、脾脏及肠系膜淋巴结中分离出大肠杆菌,判为死亡,试验结束时每组死亡鸡只数占该组试验鸡数的百分率为死亡率;
    保护率:经用药后,湿热泄泻症侯有所缓解或痊愈均为保护,试验结束时每组存活鸡只数占该组试验鸡数的百分率为保护率;
    治愈率:在试验期间,鸡经混饮给药后,精神状态、食欲、饮水恢复正常,体重增加,不再出现腹泻等临床症状,剖检无任何病变属治愈。试验结束时每组治愈鸡只数占该组试验鸡数的百分率为治愈率;
    相对增重率:试验期间各试验组增重占阴性对照组增重的百分比。阴性对照组增重设为100%。
    数据的分析和处理
    对试验数据进行显著性检验,其中死亡率、保护率及治愈率用x2检验;增重采用t检验。
    (二)结果
    1、攻毒预试验
    人工感染大肠杆菌约8小时后,各试验组鸡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鸡大肠杆菌病典型症状:精神不振、腹泻、眼结膜潮红、食欲减退至废绝等。12小时后开始出现死亡,从病死鸡肝脏可分离到细菌,经生化鉴定为大肠杆菌。攻毒鸡的死亡情况见表2。
    表2 不同剂量、不同稀释度攻毒死亡鸡只数
        死亡数
剂量

原液

10-1

10-2

10-3

10-4

10-5

1mL

5

5

5

5

4

2

0.5mL

5

5

5

4

3

2

0.25mL

5

5

4

3

2

1

 
    为了更好的评价药物对鸡大肠杆菌病的预防效果,故在建立动物疾病模型时应选择适当的攻毒液浓度和用量,尽量达到动物发病但不死亡的理想效果。本试验选择半数致死量作为攻毒的最佳剂量。根据试验结果,选用攻毒浓度为细菌培养液10-4稀释液,剂量为0.5mL/只。

上一篇:第四代益生素的研究进展

下一篇:国家三类新兽药--黄芩解毒散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  电话:0319—3163003  |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授权使用


首页
分享
留言 搜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