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保篇

2013年中国兽药产业发展对策

日期:05-29 作者:阳光畜牧网- 小 + 大

    一、兽药产业到底要做什么—做标准
  兽药属于生产资料,不属于消费品,属于中间行业,不属于最终行业,是个没有根的行业,要依靠上游的养殖企业来决定发展。
  养殖行业的发展必须依赖于严密的生物安全体系的建立和良好的健康养殖技术保障,其中兽药是满足动物养不养得活最重要的物资保障措施之一。然而,养殖全程的药物保健则把“兽药”推向了风口浪尖,养殖过程中用不用药、用什么药、怎么用药和用药后是否安全则成为重大的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历来都是关乎国家形象、国计民生,表现在养殖行业的突出问题则是滥用兽用药物、使用禁用药物、不执行休药期以及不规范不科学用药等。而禁用药物的根源在于兽药的生产、流通与养殖的使用过程,但其最终表现却体现在食品加工行业。不管养殖户是在不知情还是不懂法的情况下使用了禁用药物,都无法逃脱和转嫁被追究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最终只能由养殖户自己承担,这样查处一次就可能造成多年的积累血本无归,影响再生产。
  更可怕的是,因养殖户单凭自己的力量无法杜绝禁药和保证兽药生产流通体系的纯洁性,这样势必会引起其他养殖户的恐慌,会造成社会养殖量的急剧减少,由此相关的兽药生产与销售体系也将遭受重创,同时还会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中国的兽药产业自2004年新的《兽药管理条例》发布以来,从研究到生产,从销售到使用,从监督到管理,均不缺乏系统而完整的规定与标准,造成时至2013年被公众最严峻质疑的“兽药添了什么‘祸’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兽药生产经营与使用企业整体道德感的缺失,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惜漠视法律底线,把科学的兽药产品标准视为制约兽药产品临床疗效的桎梏,把兽药按国家质量标准组织生产讥讽为缺乏创新和“科技”含量,把基于动物疾病防控基本规律制定的最佳治疗方案被无限要求上升至“一针搞定”的目标,把兽药的“安全、有效、方便、经济”基本要求篡改为视“高效”为唯一,把养、管、防、治的养殖全程基本技术要求集中于“药”,矛盾自然凸显无疑,甚至是把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高度浓缩成为“养殖户想什么我说什么,养殖户需要什么我做什么,养殖户出什么问题都是因为养殖户水平低”的“不是科学引领兽药需求,而是不择手段满足兽药需求”的恶性怪圈中,诸如以价格定质量、以临床定配方、以需求定营销、以观念定卖点则在兽药产业中见怪不怪。
  我早年就已经论述:兽药产品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合格与否。一切符合国家兽药法定质量标准的产品都是合格产品、都是好产品,一切不符合国家兽药法定质量标准的产品都是不合格产品、都不是好产品,兽药生产企业应该在GMP条件下组织生产符合国家兽药质量标准的产品,兽药经营企业在GsP条件下组织销售符合国家兽药质量标准的产品,兽药使用企业购买符合国家兽药质量标准的产品并科学使用。
  所以说,兽药是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动物疾病并改善或调节动物生产性能的一类特殊物质,其关乎动物健康、人类健康和畜产品安全,兽药产业的所有从业者只能做标准。
  二、兽药产业到底要做成什么样—做健康养殖的师者
  纵观兽药行业每每遇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产品质量事件后,部分兽药从业者总是以养殖从业人员素质低、养殖结构散乱、养殖规模小等为借口,而不是彻底地从兽药产业自身尤其是兽药产业从业者自身寻找诸如产业布局不合理、擅自改变兽药配方、擅自改变规格和剂型、擅自降低或提高组方含量、夸大宣传等问题,更有甚者是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或使用的一部分人士压根就不懂兽药,对兽药行业缺少最起码的敬重、敬畏,只是一味地透支社会责任,透支兽药产业最起码的产业道德底线,把兽药作为一种谋利的手段。
  在兽医临床实践中,许多种疾病因为技术水平、疾病特性、生产危害等因素,根本不需要考虑是否是治不治得好的问题,而是应当考虑可不可以治的问题,例如口蹄疫、禽流感、猪瘟、蓝耳病等,我们更多的是强调生物安全措施、疫苗免疫综合防控措施、隔离封锁及扑杀无害化处理措施等,而后者恰恰是需要良好的动物保险补偿机制、动物扑杀补偿机制等的有效落实,由于前述补偿机制的不合理或者落实不到位,常常导致养殖场户不惜铤而走险,偷偷摸摸的所谓“治疗”或者出售,把风险向他人转嫁或向社会扩散。而部分兽药生产经营者或兽医,受眼前利益的驱使而迎合这种“需求”。
  兽药产业到底要做成什么样?我以为,鉴于兽药的特殊性、兽药产业自身发展轨迹、畜牧传统与现代养殖业态、农村经济环境以及中国社会转型的实际,兽药产业应当成为健康养殖的师者,不仅仅是为动物健康提供必要的药物保障,更重要的是以兽药为媒介,在确保兽药产业自身道德底线的同时为养殖从业者提供健康养殖理念、健康养殖方案和健康养殖技术,为畜产品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营养的消费信心;从兽医自身的规律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严格倡导并执行国家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不扩散、不传播动物疫病。
  三、兽药产业到底要什么样的监管—系统化的服务性监管
  兽药产业的监督管理要求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现状是:有法不可依、执法不可严、违法不可究。中国兽药产业在现有情况下完全可以用一大堆法律法规去约束任何一个兽药监管问题,而且完全可以因为任何一个问题将某个特定企业或某个特定企业的产品置于死地,央视焦点访谈、新闻联播等暴露的兽药产业中个别企业的潜规则,几乎是整个行业最致命的比如夸大疗效、套用批准文号、擅自改变剂型、擅自改变配方等,而这些完全可以以假兽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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