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预防与控制 5.1 环境控制 饲养、生产、经营场所和屠宰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农业部[2002]15号令)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管理制度。 5.2 免疫接种 5.2.1 各省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情况,按农业部制定的免疫方案,确定免疫接种对象、范围。 5.2.2 使用国家批准的炭疽疫苗,并按免疫程序进行适时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 5.3 检疫 5.3.1 产地检疫 按GB16549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实施检疫。检出炭疽阳性动物时,按本规范4.2.2规定处理。 5.3.2 屠宰检疫 按NY467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对屠宰的动物实施检疫。 5.4 消毒 对新老疫区进行经常性消毒,雨季要重点消毒。皮张、毛等按照附件2实施消毒。 5.5 人员防护 动物防疫检疫、实验室诊断及饲养场、畜产品及皮张加工企业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参与疫情处理的有关人员,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做好自身防护。 附件1 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技术 1 试剂 1.1 消化液 1.1.1 1M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Tris-HCl)(pH8.0)、三羟甲基氨基甲烷 12.11g、灭菌双蒸水 80mL、浓盐酸 调pH至8.0,灭菌双蒸水 加至100mL。 1.1.2 0.5M 乙二铵四乙酸二钠(EDTA)溶液 (pH8.0)、二水乙二铵四乙酸二钠 18.61g、灭菌双蒸水 80mL、氢氧化钠 调pH至8.0,灭菌双蒸水 加至100mL。 1.1.3 20% 十二烷基磺酸钠(SDS)溶液 (pH7.2)、十二烷基磺酸钠 20g、灭菌双蒸水 80mL、浓盐酸 调pH至7.2、灭菌双蒸水 加至100mL。 1.1.4 消化液配制 1M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盐酸(Tris-HCl)(pH8.0) 2mL、0.5mol/L 乙二铵四乙酸二钠溶液(pH8.0) 0.4mL、20% 十二烷基磺酸钠溶液(pH7.2) 5mL、5M 氯化钠 4mL、灭菌双蒸水 加至200mL。 1.2 蛋白酶K溶液 蛋白酶K 5g,灭菌双蒸水 加至250mL。 1.3 酚/氯仿/异戊醇混合液 碱性酚 25mL、氯仿 24mL、异戊醇 1mL。 1.4 2.5mmol/LdNTP dATP(100mmol/L) 20µL、dTTP(100mmol/L) 20µL、dGTP(100mmol/L) 20µL、dCTP(100mmol/L) 20µL、灭菌双蒸水 加至800µL、1.5 8pmol/µL PCR引物。 上游引物ATXU(2 OD)加入701µl灭菌双蒸水溶解,下游引物ATXD(2 OD)加入697µL灭菌双蒸水溶解,分别取ATXU、ATXD溶液各300µL,混匀即为8pmol/µL 扩增引物。 1.6 0.5单位Taq DNA聚合酶 5单位Taq DNA聚合酶 1µL、灭菌双蒸水 加至10µL,现用现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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