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羊只管理 8.2.1 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定期对羊只进行驱虫、药浴,控制程序符合NY 5148的要求。 8.2.2 应对成年种公羊、母羊定期浴蹄和修蹄。 8.2.3 应经常观察羊群健康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8.3 饲喂管理 8.3.1 不喂发霉和变质的饲料、饲草。 8.3.2 育肥羊按照饲养工艺转群时,按性别、体重大小分群,分别进行饲养。群体大小、饲养密度要适宜。 8.3.3 每天打扫羊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使用垫草时,应定期更换,保持卫生清洁。 8.4 灭鼠、灭蚊蝇 8.4.1 应定期定点投放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应做深埋处理。 8.4.2 消除水坑等蚊蝇孽生地,定期喷洒消毒药物。 9 运输 9.1 商品羊运输前,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GB 16549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合格者方可上市或屠宰。 9.2 运输车辆在运输前和使用后应用消毒液彻底消毒。 9.3 运输途中,不应在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 10 病、死羊处理 10.1 对可疑病羊应隔离观察、确诊。有使用价值的病羊应隔离饲养、治疗,彻底治愈后,才能归群。 10.2 因传染病和其他需要处死的病羊,应在指定地点进行扑杀,尸体应按GB 16548的规定进行处理。 10.3 羊场不应出售病羊、死羊。 11 废弃物处理 11.1 羊场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18596的规定。 11.2 羊场废弃物应实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原则。 12 资料记录 12.1 所有记录应准确、可靠、完整。 12.2 引进、购入、配种、产羔、哺乳、断奶、转群、增重、饲料消耗记录。 12.3 羊群来源,种羊系谱档案和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12.4 饲料、饲草来源、配方及各种添加剂使用记录。 12.5 疫病防治记录。 12.6 出场销售记录。 12.7 上述有关资料应长期保存,最少保留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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