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猪伪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

日期:01-19 作者:佚名- 小 + 大

    猪伪狂犬病 (Pseudorabies,Pr又名Aujeszky’ s disease,AD),是由疱疹病毒科猪疱疹病毒Ⅰ型伪狂犬病毒引起的动物传染病。除无尾猿外,几乎所有的哺乳动物均可感染。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将其列为B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灭伪狂犬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猪伪狂犬病的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防治措施、控制和净化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饲养、经营猪和生产、经营猪产品,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根据本病的流行特点、临床特征和病理变化可作出初步诊断,确诊需做病原分离鉴定或血清学试验。
    2.1 流行特点
    本病毒宿主范围广,猪、牛、羊、犬、猫等易感。本病寒冷季节多发。病猪是主要传染源,隐性感染猪和康复猪可以长期带毒。病毒在猪群中主要通过空气传播,经呼吸道和消化道感染,也可经胎盘感染胎儿。除猪以外的其它动物感染伪狂犬病病毒后,发病均以死亡告终,但多呈散发形式或地方疫源性疾病。 
    2.2 临床特征
    潜伏期一般为3~6天。
    母猪感染伪狂犬病病毒后常发生流产、产死胎、弱仔、木乃伊胎等症状。青年母猪和空怀母猪常出现返情、屡配不孕或不发情;公猪常出现睾丸肿胀、萎缩、性功能下降、失去种用能力; 新生仔猪大量死亡,15日龄内死亡率可达100%; 断奶仔猪发病20%~30%,死亡率为10%~20%。育肥猪表现为呼吸道症状和增重滞缓。
    2.3 病理变化
    病理组织学呈现非化脓性脑炎变化,剖检脑膜淤血、出血,肾脏布满针尖样出血点,其它大体剖检特征不明显。
    2.4 实验室诊断
    2.4.1 病原学方法
    2.4.1.1 动物接种:采取病猪扁桃体、嗅球、脑桥和肺脏,用生理盐水或PBS液(磷酸盐缓冲液)制成10%悬液,反复冻融3次后离心,取上清液接种于家兔皮下或者小鼠脑内(用于接种的家兔和小鼠必须事先用ELISA检测伪狂犬病病毒抗体阴性者才能使用),家兔经2~5天或者小鼠经2~10天发病死亡,死亡前注射部位出现奇痒和四肢麻痹。家兔发病时先用舌舔接种部位,以后用力撕咬接种部位,使接种部位被撕咬伤、鲜红、出血,持续4~6小时,病兔衰竭,倒卧于一侧,痉挛,呼吸困难而死亡。小鼠不如家兔敏感,但明显表现兴奋不安,神经症状,奇痒和四肢麻痹而死亡。
    2.4.1.2 病毒分离鉴定 (见GB/T 18641)
    2.4.1.3 聚合酶链式反应诊断 (见GB/T 18641)
    2.4.2 血清学诊断
    2.4.2.1 微量病毒中和试验 (见GB/T 18641)
    2.4.2.2 区分强弱毒感染鉴别ELISA (见GB/T 18641)
    2.5 结果判定
    2.5.1 病毒分离鉴定: 分离到伪狂犬病病毒并经鉴定确认,则判为阳性猪。
    2.5.2 聚合酶链式反应诊断: 对PCR扩增产物进行特异性鉴定,在紫外光下观察并与标准分子量比较,如出现140bp和77bp两个片段即可判为阳性猪。
    2.5.3 微量病毒中和试验: 计算抗体中和效价。抗体效价为1:2及1:2以上,则判为阳性猪。
    2.5.4 区分强弱毒感染鉴别ELISA: P/N≥2.1判为gE、gG抗体阳性; P/N≤1.9判为gE、gG抗体阴性; 1.9<P/N2.1判为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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