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兽医科技管理 项目目标:加强兽医科技管理,推进兽医科技进步,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项目内容:(1)召开年度兽医科技高层论坛。(2)跟踪、了解、掌握国内外兽医科技进展情况,促进产学研对接。(3)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PVS工具相关研究和前期工作。(4)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出解决方案。(5)引进国外先进兽医科技著作,编印兽医科技宣传推广材料。 实施区域及资金使用方向:部属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和数量:仅限于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农业出版社可以申报。 (十二)国际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及OIE出版物翻译出版发行 项目目标:动态监视全球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卫生事件,定期对疫情发展趋势和对我国的影响进行分析和总结。跟踪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及有关国家的动物卫生标准、措施新动向。研究进口外国动物、动物产品导致疫情传入的可能性,开展相关动物卫生状况风险评估工作。开展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相关动物福利工作。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标准、出版物等翻译、出版和发行。 项目内容:(1)动物卫生措施官方评议。(2)OIE相关动物福利工作。(3)国外动物疫情监测与预警预报。(4)动物与动物产品进口风险评估。(5)国际动物卫生标准跟踪研究。 实施区域及资金使用方向:部属事业单位以及有关科研院所。 申报条件和数量:仅限于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直属研究所可以申报。 三、实施区域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资金使用方向 购置仪器、设备、试剂药品、实验室耗材、专用材料以及委托服务;工作中发生的咨询、印刷、水费、电费、邮电、差旅、维护、租赁、燃料、劳务等费用;动物疫病防控管理工作中开展培训、会议等所需费用。 五、申报程序 拟承担项目的省级及省级以下单位应填写“2013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格式附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兽医主管部门审核,并以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报我部;部属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地方非预算单位直接报我部。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兽医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项目申报,严格审核把关。每个单位每个项目报送一份项目实施方案。 (二)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方法,编制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填写“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三)项目申报材料实行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双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3份于2012年9月28日前报兽医局(2份);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兽医局综合处。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农业部兽医局综合处 张立志 联系电话:010-59192888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E-mail:syjzhc@agri.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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