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约化、产业化养猪生产方式下,每头母猪年提供仔猪数或上市数只是反映母猪或生产系统的能力。母猪平均年产猪瘦肉能力(Lean meat/sow/year(Kg))更能反映整个生产系统的效率和质量。欧盟养猪发达国家在这一指标上的差异见表2。法国在PSY和年产瘦肉能力方面表现比较突出,成本也相对较低。 据华农温氏使用法系猪的选育经验(郑海峰,2011),法国长白、大白体长分别比同内早年从丹麦、美国等引入品种更长,长4-5厘米;瘦肉率更高,高2-3%。 2.3 讲究动物福利与肉质控制 早在1974年,欧盟便制定了宰杀动物的法规,要求在宰杀活猪、活羊和活牛之前,先用电棒将其击晕,让动物在无知觉的情况下走向“生命终点”。当然在欧洲,动物们所享有的“福利”并不仅限于此。以猪为例,在欧盟法规中,养猪生产必须讲究动物福利,讲求人、地球和企业利润的和谐发展, 简称3P概念(People, Planet 和Profit)。2009开始,转向4P的考虑:即人、地球,猪和企业利润(People, Planet, Pig 和Profit)。欧盟不仅有专门保护动物福利的法令法规,欧盟委员会食品安全署还专门设有负责动物福利的部门。 欧洲议会2003年初通过了一项法令,要求在2009年之后,欧盟各国的化妆品公司不得在动物身上进行化妆品的毒性或过敏性试验,欧盟也将禁止进口在动物身上进行过试验的化妆品。意大利科学家最近进行了一项特殊的研究,发现猪原来也有七情六欲。据此,欧盟通过了在其成员国实施的指导条例,要求养猪者要照顾好猪的情绪,并规定,到2013年,欧盟各成员国要采用放养式养猪,停止圈养。英国更是对养殖户饲养猪的猪圈环境、喂养方式作了细致的规定:增加了给猪“玩具”的条文。 在肉质方面,欧盟建立了第六框架综合项目——“基于质量的猪肉产业链管理” (Q-Porkchain项目)。该项目的工作目标之一在于对欧洲猪肉产业链进行深入分析,为欧洲猪肉行业建立研究日程表。该项目分别对荷兰、德国、西班牙、希腊、匈牙利等国的猪肉产业链进行了调查研究,对欧洲其他国家进行了二手资料的研究。所有参加的国家都筛选出2个案例作深入研究:一个案例研究主流鲜肉产业链(做国家对比分析),另一个案例则针对不同国家的特殊猪肉产业链,如:荷兰的有机猪肉产业链,德国的合作社(Eichenhof)猪肉产业链、法国布列塔尼半岛的猪肉产业链、西班牙的伊比利(Iberian)火腿产业链、匈牙利的Mangalica猪肉产业链,以及希腊的地区综合产业链。 肉质研究上,基因和蛋白质组方面法国、丹麦走在世界前列。笔者就曾在法国国家农业科学研究员从事蛋白质组学鉴定猪肌肉脂肪含量遗传和表达特性的研究,一工作就是三年。此外,本人所在的研究所(INRA, SENAH, Saint Gilles)有一个肉组织和品质控制研究小组,对肉组化、生长、饲养方式、脂肪酸、肉色和感观的研究都较深入(Pitti, 2010; LIU et al., 2009)。 归结起来,法国养猪业取得如此成绩和发展,有三点:①在控制每个生产环节和流程中讲究方法并严格执行;②在弥补环境和安全方面采取富有竞争力的措施;③采用了丰富全面的技术研发和技术支撑体系。 4 启示 基于上述资料,欧盟养猪业在规模结构上与我国当前形势有相似之处:即集约化与农户散养并存,且还会持续较长时间。不同的是:欧盟养猪有效地组织整个养猪业,成为经济同一体,使得单个猪场能够享受集体技术管理平台,如市场销售、胴体分级和产品质量溯源。这一特点表现在:提高单个猪场的责任心和信心,合作社作为一集体对单个猪场、生产者进行全方位的支持。欧盟养猪发达国家往往给90%以上出栏猪的农场主、养户提供市场服务(产品收购和技术支持),在饲料加工、种猪遗传、屠宰和分割等关键环节成果共享,当然也连续在结构上进行重组。 可以说,合作是欧盟养猪的最大特性。丹麦养猪产业几乎完全合作的一个整体;法国养猪业则是一个养猪和肉产品加工的大联结体:成员包括遗传、饲料、兽医服务和肉产品加工,甚至高效和研究所(INRA),加上法国猪的繁殖力提高,这些有效合作、合营使法国成为欧洲养猪成本最低的生产者! 综上所述,发挥养猪行业协会的作用,在高校、研究所技术体系有力支撑下,形成产业化组织程度高的“公司+养户+客户”集团、经济联结体或区域性合作社,注意环保和肉质全程控制等具有欧盟养猪特点的措施,即使我国不能完全把养猪做成大型或超大规模的集约化猪场(大规模跨国公司),也能在国际种猪、猪肉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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