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业篇

论集约化养猪生态系统

日期:04-30 作者:阳光畜牧网- 小 + 大


  4.1.6多病因混合感染:猪发生的传染病,很少是单一因素,如猪的呼吸道病,通常是猪喘气病、猪肺疫、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混合感染。猪瘟与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猪瘟与伪狂犬病,猪气喘病与巴氏杆菌、放线杆菌混合感染等。
  4.1.7 中毒性疫病,特别是饲料或药物中毒增多。如玉米赤霉稀酮(F--2毒素)中毒、添加磷酸氢钙引起的氟中毒,添加过量痢菌净、硫酸新霉素等药物引起的中毒也时有发生。
  4.1.8 饲养方式和环境条件对某些疾病的影响。如使用限位饲养引起营养缺乏症,漏缝地板建造不合理引起的肢蹄病、阴道炎、关节炎等。
  4.2集约化猪场兽医防疫的新观点 针对上述新出现的情况,猪场兽医防疫应树立的几个观点:
  4.2.1必须树立自繁自养的观点,自行培育后备猪,尽量减少引进种猪,防止新的疫病传入。
  4.2.2必须树立预防为主观点,由临床兽医学向预防兽医学转变,由被动防疫转为主动防疫,采取’全进全出’制,切实做好隔离饲养消毒、免疫接种等各项措施严格、有序,能有效控制和消灭场内已有源。
  4.2.3 必须树立群体保健观点,制订猪群健康标准及经济、技术指标、每天检查猪群体况、毛色、粪便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行通过饲料途径整群全面预防的原则,是集约化猪场兽医应牢记的预防猪病的原则。
  4.2.4必须树立猪病发生的多病因观点,重点研究猪传染病的病原生态学、分子流行病学、免疫与发病机理。诊治疫病,不仅要查明致病的原发性和继发性病原,还应了解外界环境、营养水平、管理条件、应激因素、免疫状况等与疫病发生有关联的各种因素,采取综合措施,才能有效地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4.2.5必须树立系统论的观点,养猪生产是一个大系统,疾病的发生常与饲料营养、繁育技术、管理方法、生产责任制等多种因素有关。要杜绝疫病的发生,必须从养猪生产系统中、找出薄弱环节,治疗仅是应急措施,不能根治,执行兽医措施必须考虑经济效益及人力的安排是否合理。
  4.2.6 必须树立多学科共同协作的观点,畜牧、兽医、环境生态、机械设备、企业管理、系统工程、生产系统进行优化决策,不断完善管理工作,才能保证养猪生产顺利发展。
  4.3控制工厂化猪场疫病流行的措施
  为了保障猪群健康,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4.3.1选好场址 猪场四周最好为农田、鱼塘、果园或山林,以一条年生产万头猪生产线为一个单元,如猪场规模很大,二条生产线之间应相隔1千米。在猪场布局上,生产区与生活区之间应设防疫墙、防疫沟、防疫林带,并设工作人员的洗澡更衣室和进场消毒设备。
  4.3.2建场时,同一生产线的600头种猪在2个月内应来源相同。若来源不同,则其微生物体系不同,在密集饲养条件下,往往容易发病。如因更新血缘,要从无疫区(场)购入,在场外隔离2个月,经兽医观察、检验认为健康无病的种猪方可引入生产群。必要时可以STF(无特定病原)猪的培育方法引进健康种猪。北京市SPF猪育种管理中心从1992年已向全国12个省市出售2500头SPF猪。广东的一些大型猪场甚至从美国购买猪精液进行人工受精,以代替引进种猪,这些做法都可以减少疫病发生。
  4.3.3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要做到头头免疫,防止免疫空白,要保证全场猪常年处于有效期内,并避免疫苗注射的盲目性。
  4.3.4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监测和消毒工作:实行’全进全出’是防治传染病的有力措施。对不同猪舍要制订出消毒程序,包括消毒时间,消毒方法、消毒剂的选择及消毒效果监测、消毒工作应形成制度。
  4.3.5 提高检疫技术,开展疫病普查:目前多用霉标测定仪检测猪瘟、一、五号病抗体。要提高检疫技术,使检疫方法逐步达到简便、快速、准确、敏感、廉价和自动化要求,采取以检疫、诊断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是必由之路。通过疫病普查防止传染源进入市场流通渠道。广东省种猪场检收时,由省兽医防疫站检七种病:猪瘟、布氏杆菌、一号病、五号病、霉形体、萎缩性鼻炎、密螺旋体病结果都是阴性的,才发给种猪场证明。
  4.3.6疫病监测预报:很多工厂化猪场的兽医已改变’有病就治,无病无事’的状况,分析季节疫病流行规律,制定预报预测图表,早期采取措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中国农机学会机械化养猪协会依托华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系每月向会员单位发布’防疫简报’,指出猪病流行情况,新发现疾病的症状,病理变化、诊断及防治方法,新药的使用方法,及时提出对兽医工作指导性意见,对工厂化猪场的防疫工作起到很好的效果。
  4.3.7早期隔离断奶:仔猪一般在15--21天断奶,断奶后仔猪与母猪分隔饲养,距离在1000米以上。优点为:仔猪尽早地与母猪所带的病原隔离,有利控制疾病。
  4.3.8部分减群:当猪群呼吸道及其他慢性疫病较严重时,可采用此法。即出售部分仔猪或全部清除保育舍仔猪,并进行彻底清洗和三次消毒,空栏二周后才重新进猪,本法对控制呼吸道病和其他慢性病等有效。
  4.3.9控制疫病扩散:在发生疫病或受疫情威胁时,及时宣布自卫封锁,隔离病猪舍,淘汰处理病猪,并采取紧急防疫措施。在舍内严禁解剖病死猪,应在尸体火化处理间内剖检死猪。一旦发生传染病,场内各类猪禁止出场,防止疫源扩散,以达到控制疫病流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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