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县两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具体实施辖区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承担指定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评估工作,定期报送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四)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协调各分中心和相关兽医实验室,承担全国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汇总全国流行病学调查数据,组织起草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报告。各分中心和相关兽医实验室按照本方案规定,分别承担或参与有关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分析评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地方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尽快制定辖区内工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将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纳入动物防疫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保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协调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畜牧业生产和检疫监管数据。 (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应当按照附件1和附件3规定的任务,结合《2012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监测范围,协调开展常规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地方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附件2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全面、规范、及时地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三)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要强化动物流行病学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提升预测预警技术支持能力;强化流行病学分析评估工作,及时向农业部兽医局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进展。 (四)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要在4月份前联合有关方面,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常规流行病学调查和专项流行病学调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附件:(内容略) 1.常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2.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3.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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