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商品蛋鸡场建设规范

日期:05-25 作者:郑长山等- 小 + 大

    7.2.2.2  降温设施  在风机对面墙上安装水帘,水帘高度为1.5 m,宽度根据鸡舍的建筑形式和当地的气候而定。
    7.2.2.3  进风口  在安装风机的对面墙上设进风口,进风口与风机数相等或略多。进风口距室内地面1.8 m。进风口宽50 cm高50 cm,进风口内设导风板,外设防雨罩。
    7.2.2.4  排气口(天窗) 在舍顶每隔3 m设一个排气口,排气口40 cm×40 cm或直径40 cm,高出舍顶50 cm,设防风、雨帽。
    7.2.3  清粪设备  包括牵引机、刮粪板、转角轮、涂塑纲绳、控制开关、清粪车等。
    7.2.4  照明设备  距离地面1.8 m左右,光照强度为10 lux。
    8  配套设施
    8.1  消毒设施
    8.1.1  场区大门口设消毒池。
    8.1.2  生产区入口处应设消毒池、消毒间。
    8.1.3  各鸡舍入口处应设消毒池(垫)。
    8.2 兽医室  包括药品库、冷藏设备、常规化验设备、器械等。
    8.3  供水设备  供水设施设置遵守国家和地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采用生产、生活、消防合一的给水系统。
    8.3  供电设施  电力负荷等级为民用建筑用电三级,并配有发电设备。
    8.4  消防  消防通道可利用场内道路,紧急状态时能与场外公路相通,符合GBJ 39的规定。
    8.5  粪便污水处理
    8.5.1  新建鸡场必须同步建设相应的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
    8.5.2  固体粪污以高温堆肥处理为主,处理后符合GB 18596的规定。
    8.5.3  污水经处理后符合GB 1859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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