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畜产品安全检验与保证系统不完善 由于我国当前猪肉消费占肉类消费的六成以上,所以我国当前的畜产品安全检验与保证系统的重点放在猪肉上。我国主要是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依法设立的定点屠宰场、点派驻或派出动物检疫员,实施宰前宰后检疫。尽管目前我国定点屠宰场、点的加工能力只有年生猪屠宰总量的一半,然而设备利用率只有15%左右。由此可见该项制度的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当前允许大型肉联厂和屠宰场自行进行事前和事后检验,由于缺乏外部监督,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防控效果无法保证。对于小型乡镇屠宰场、加工场屠宰的生猪,事前检验基本没有,或有名无实,或只收费。至于那些私自屠宰问题,尽管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由于数量多而分散,效果不明显。当前对禽的屠宰还是无法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造成上述结果的原因是当前我国畜牧业产业化水平低,农户饲养过于分散,加上我国地理环境复杂,管理成本太高。尽管大城市对畜产品进入市场的检验越来越严格,但广大的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地区畜产品安全控制仍存在诸多问题。 二、我国畜产品安全控制系统的改革方向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国应该确立跨越式的发展战略,积极完善我国畜产品安全控制系统,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扩大我国畜产品的国际影响力,提升我国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供保障和服务。 1 继续完善我国畜产品安全法规与标准 要细化法律的有关规定,补充不足和模糊的地方,提高法规和标准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提高国际标准采用率。 2 加大对畜产品安全控制系统的研究 主要是要深入研究法规和标准落实到基层养殖场的动力机制,解决畜产品安全控制的成本与收益相关的政策问题,包括优质优价政策和必要的质量安全补偿政策,使降低成本、提高控制效率成为生产者和管理者的共同职责。 3 推行垂直的官方兽医制度 改革当前畜产品安全控制体制,向垂直的官方兽医制度转变,提高兽医的职权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强对兽医部门工作的监督,提高管理与服务效率。 4 逐步发展畜产品超市分销体系 通过大型龙头企业采用合同或垂直购买方式将分散的农户饲养联结在一起,然后通过大型分销企业或品牌连锁店将畜产品销售给广大消费者,这样有利于畜产品安全的管理与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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