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

江苏省动物诊疗行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日期:11-25 作者:阳光畜牧网- 小 + 大


  (三)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化要求。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大动物诊疗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与贯彻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的许可管理,规范审查发证行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完善监管记录,对辖区内的动物诊疗机构每季度巡查一次以上,了解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诊疗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有效地化解和处理有关诊疗方面的投诉,强化监督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坚决取缔黑诊所,确保辖区内不发生无证行医、超范围诊疗等现象。
  三、年度安排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对全省动物诊疗机构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包括机构名称、性质、地址、人员结构、持证、营业面积、诊疗范围、诊疗量、功能设置、仪器设备、制度等情况,各市于7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在8月底前各市建立1-2个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通过现场会等形式进行示范,启动并有序引导规范化管理建设。省里将陆续出台各项管理制度,推动规范化建设的开展。在今年年底前,全省动物诊疗机构诊疗许可持证率达60%,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20%。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诊疗机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继续组织做好执业兽医考试及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促进服务水平提高。推进动物诊疗机构从业兽医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为建立动物诊疗高级专家库做好必要的准备。各市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动物诊疗机构实行分类指导,逐步实现功能布局合理、仪器设备先进、药品采购与使用规范、诊断准确、诊治有效、档案完善。力争动物诊疗机构诊疗许可持证率达80%,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40%以上。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3年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快培育高级临床兽医专家库,全面实行动物诊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委托省宠物诊疗行业协会进行评审并授牌。诊疗许可持证率达100%,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80%以上。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和督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场所采取整顿、规范、取缔等措施,逐步净化动物诊疗市场。
  四、工作措施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为加强全省动物诊疗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领导,省农委将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建设工作。各地也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辖区内动物诊疗行业规范化建设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要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广泛宣传建设活动的意义,让每一个诊疗机构认识到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建设活动要求,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二)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建立和完善诊疗服务制度、业务培训、人员管理、卫生消毒、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兽医处方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执行,有效推动建设活动的开展。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班,全面提高城市兽医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服务水平。
  (三)分类指导,分步推进。根据动物诊疗机构的场地规模、技术能力、设施设备和服务水平等条件,对动物诊疗机构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动物诊疗机构分为两类:医院和诊所(门诊部),每类分为甲、乙、丙三个等次。制定分级分类标准,委托省宠物诊疗行业协会,每三年对诊疗机构考评一次,实行升降级制度,推动中小型动物诊疗机构提档升级。
  (四)有序监督,有效助推。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对工作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批评,并限期改进,对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省里将以专题简报的形式及时通报各地行动开展情况。对动物诊疗规范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按年度进行考核,通过组织检查促进各项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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