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 死(屠宰)禽样品的采集 死(屠宰)禽样品的采集除按上述方法采集,也可将整个死禽装入不透水塑料薄膜袋或自封袋中或其他容器内。 4.5 组织样品采集完后的无害化处理 活畜禽、病死畜禽组织样品采集完后,应做好样品外包装和环境消毒以及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5 监测样品的保存运送 5.1 血清:参见《重庆市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技术规范》。 5.2 全血: 全血样品只能在4℃低温保存运送。保存时间不超过1周。 5.3 其余病原分离样品 将所采集的病原分离样品置于4℃左右保温容器中在24h内送到实验室。若24h内不能送到,可将采集的样品放入样品保存剂中4℃或冻存(做细菌分离的样品不宜冻存),样品不宜反复冻融。样品保存剂及配制方法详见附表1。 6 样品编号、采样单、送检单填写 每头动物的不同部位的组织样品应单独包装。包装好后,在样品袋或平皿外贴上标签,标签注明样品名、样品编号、采样日期等。采集好不同部位的样品后,同一动物的样品集中包装。同时填写动物组织(拭子)采样单、流行病学调查表、动物检测样品送检单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诊单。动物组织(拭子)采样单、疫点流行病学调查表、动物检测样品送检单、样品上的编号要一一对应。动物组织(拭子)采样单一式三份,一份由被采样单位保存、一份由送检单位保存、一份由检测单位保存。动物检测样品送检单一式两份,一份由送检单位保存,一份由检测单位保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诊单一式两份,一份由送检单位保存,一份由检测单位保存。动物组织(拭子)采样单、动物检测样品送检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诊单详见附表2、3和4;流行病学调查表详见重庆市动物疫病应急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7 动物疫病病原检测方法 动物疫病病原检测采取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和实验室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动物疫病检测标准及方法详见附表5和附表6。 8 检测结果记录与汇总 8.1 病原检测结果记录 每份样品的病原检测完毕,应按病原结果记录表逐项登记填写。病原结果记录表详见附表7。 8.2病原检测结果汇总 以监测区县、乡镇、规模畜禽场、行政村为单位,分动物病种、动物种类、动物日龄等进行汇总。病原结果汇总表详见附表8。 9 样品留存 组织样品检测完毕后,需要对组织进行编号留存,填写留样记录表。留样记录表详见附表9。 10 附表 1、样品保存剂及配制方法; 2、动物组织(拭子)采样单; 3、动物检测样品送检单; 4、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诊单; 5、动物疫病检测标准及方法(表一); 6、动物疫病检测标准及方法(表二); 7、病原结果记录表; 8、病原结果统计表; 9、留样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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