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科技兴牧和依法治牧是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关键,处于科技兴牧、依法治牧第一线的基层畜牧兽医队伍,是实施科技兴牧战略和依法治牧方略的主力军。 象山县基层畜牧兽医队伍从始建、改建到经过“三定”后,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工作职能基本到位,已为我县加快畜牧业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原“三定”方案存有一些缺陷及其它主客观的原因,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有: 一、机构设置不当 由于基层畜牧兽医站在“三定”时,对机构的设置,没有考虑到行政执法的职能要从技术推广和经营服务职能中分离出来,没有考虑到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不再从事技术推广和经营服务工作,因而使现行设置的南庄等五个畜牧兽医中心站,都能承担着行政执法职能,又承担着技术推广和经营服务职能,有的站员既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又承担技术推广甚至经营服务工作,导致执法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正因为基层畜牧兽医机构设置不合理,因而导致了基层畜牧业执法队伍非专职化,执法人员非专业化,不仅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而且还影响了技术推广工作。 二、管理体制不顺 由于基层畜牧兽医站在“三定”时,除丹城畜禽防检站隶属县农业局管理外,其余五个畜牧兽医中心站的党政关系隶属于当地镇党委、政府管理,因而造成管理体制无法理顺。在2000年3月前,五个中心站的负责人仍由县农业局暂时指定,各主管镇政府未任命过一名站长。同时,各中心站有很多工作,也无法取得所在地镇政府的领导和支持,造成县业务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对中心站两不管的被动局面。另外,由于基层畜牧兽医机构未按专职化设置,一个站往往承担双重或三重服务功能,所以导致县级单位对基层站的业务指导多元化,若协调不当,容易出现扯皮现象。 三、事业经费不足 由于基层畜牧兽医站在“三定”时,定性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而他们的工作却承担着动物防检、牧政管理、技术推广、生产调研、技术培训等大量无偿服务工作,因此,仅靠国家规定的动物防检疫收费收入、少量动物诊疗低偿服务收入和少量财政定额补助(1996—2000年,每人每年2000元,2001年开始每人每年4000元),难以支付站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及单位事业经费支出。据统计,2000年全县基层畜牧兽医站收支逆差高达30.9万元,站员实际收入(包括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只有国家规定应得报酬的57.49%,使这支难得建立起来的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再次出现动摇。 四、人员素质不佳 由于基层畜牧兽医站事业经费不足,站员教育和培训无法正常化,再加上大中专毕业生因人员经费不能落实,无法分配到基层站工作,所以导致这支队伍年龄渐趋老化,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低下。据2000年干部统计年报资料分析表明,在全县40名基层畜牧兽医人员中,55岁及以上5人,占12.5%,46-54岁11人,占27.5%,36-45岁11人,占27.5%,35岁及以下13人,占32.5%;本科学历1人,占2.5%,大专学历2人,占5%,中专学历2人,占5%,高中学历11人,占27.5%,初中及以下学历24人,占60%;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人,占2.5%,助级专业技术职务11人,占27.5%,员级专业技术职务15人,占37.5%,其余13人均为农民技术职称,占32.5%。 五、技术装备落后 由于基层畜牧兽医站经费严重不足,再加上长期以来国家对基层站的硬件配套设施没有加以投入,所以导致基层站的技术装备相当落后,如行政执法工作没有规范着装,没有必要的交通、通讯设施和检测设备等;技术推广工作没有必要的培训、推广、实验、诊疗、信息等设施。很难想象,没有一个用现代化武装起来的基层畜牧兽医组织能指导好畜牧业现代化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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