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当前动物防疫体系现状 畜牧业是农民增收的速效产业,而动物防疫是畜牧业的基础性工作,是预防、控制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的有效手段,这些工作的完成必须由省、县、乡(镇)、村的动物防疫工作者来执行。当前我县的动物防疫状况总体是好的,但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和完善。 3.1 兽医卫生防疫体制不健全。在农村,千家万户饲养畜禽是几千年的传统习俗,粗放的养殖方式增加了动物疾病快速传播的几率。动物防疫工作在管理上已实现了省、县、乡(镇)三级动物防疫体系,随着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从基础设施、人员、设备等方面已达到动物防疫工作的要求,但村级兽医卫生室这一机构还是没有成立,制约着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 3.2 村级防疫队伍力量薄弱。由于动物防疫工作量大,我县每年要完成280.7头(只、次)的动物免疫工作,待遇低(每一名防疫员要完成春、夏、秋三季防疫和月月补针,每月的动物疫情普查等,耗时达4~5个月,而报酬只有1460元,折合每天约10元),导致防疫工作无人干,队伍素质不高,年龄老化,部分防疫员的法律意识、责任心不强,防疫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漏防现象时有发生,给动物疫病的发生留下了隐患。 3.3 防疫设施陈旧。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基础设施落后,与快速发展的畜牧业不相适应,冷藏设施不能启用,无疫病诊断用的化验器材等。而村级兽医体制还没有建立,防疫员只有注射器具,没有冷藏包、消毒设备和防护用具,更不要说兽医室、基本诊疗设备等。 4、建立村级兽医卫生室的设想 4.1 村级兽医卫生室及其人员管理。以行政村为依托,每个村建立一个规范化的村级兽医卫生室,基础设施及器械配备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兽医卫生室的建立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每个兽医室定员1~2名,从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兽医从业资格,从民间兽医、村防疫员中优先录用,报酬每人每月400~500元之间,集动物防疫员、疫情监测员、疾病诊疗员和协检员“四员”为一体。兽医卫生室在业务上必须接受乡(镇)政府及县、乡畜牧兽医业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实行考核。 4.2 村级兽医卫生室的职能。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对本村的动物实施强制免疫,建立免疫档案,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协助有关部门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对本村的重大动物疫情适时监测,做好动物疫情普查工作,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按照程序及时、准确逐级上报;做好本村动物疾病的诊断、治疗、阉割、科普宣传及科技推广工作;协助做好本村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5、建立村级兽医卫生室的主要措施 5.1 加强宣传,提高责任意识。建立村级兽医卫生室是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需要。通过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建立健全乡(镇)、村动物防疫机构,实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完善动物防疫网络,引导兽医从业人员依法防疫、依法行医、依法监测,实现对重大动物疫情“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2 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村级兽医卫生室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房屋、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手段。在资金筹措上,由政府出面解决。兽医室按照统一标准,待人员、设备到位后,经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同时由于兽医室建设涉及面广,因此可以采取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办法。 5.3 明确职责,按劳取酬。兽医室从业人员负责本村的动物防疫、疫情测报、发生疫情时协助扑杀及接受委托的产地检疫等工作,其工资报酬由政府给予,对承担的社会诊疗任务,按技术服务取得收入。 5.4 加强管理,依法监督。县、乡(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动物防疫法》赋予的权利,依法对村级兽医卫生室的设立条件、从业人员资格、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 动物防疫工作事关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随着我国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的建立,以及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完善,防控动物疫病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对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作用将更加显现出来。 (作者:青海省民和县李兰芳) |
上一篇:杨汉春:关于蓝耳病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