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我国葡萄酒产量下降到重8万t。其实即使喝“干白”、“干红”的国人,也未必都喜欢其口味,就如喝“XO”酒一样,只不过忍着苦涩,以显示“摩登”罢了。相反在日本、智利、德国、美国的加里福尼亚州葡萄酒产地,他们总是强调自己的葡萄酒是世界最好的,并无“法国酒高级”的概念。近年这些国家地区葡萄酒的挑战甚至使法国节节败退,大有难以招架之势。 西方国家由于较早进入饱食时代,糖饱肥腻引出许多疾病,因此他们从恐糖到厌甜,喜欢“干葡萄酒”倒也不无道理。而我国人均糖的消费量只有7kg/年左右,是世界人均糖消费量20kg/年的1/3,是西方发达国家人均消费量的l/5。我国餐桌上不仅“雪碧”、“可乐”、而且各种果汁甜饮料颇受欢迎,葡萄酒甜一些有何不可。其实食品的档次高低主要应看当地消费者的意向,中国人最喜欢的就应是高档的,用外国人的价值观,设定中国食品档次,实在是“替他人作嫁衣裳”。这样的糊涂认识已经使我国的葡萄酒贸易自食其苦果。1000元l瓶的“XO”,真有那么美味?喝者恐怕也是有苦难言。 对所谓“泰国香米”的宣传,中日就有不同做法。我国一方面自己的好大米“卖难”,另一方面却跟着泰国商家把那种有异味的米说成香米、高档米,而日本干脆称之为老鼠尿米,因为那异味的确类似。泰国米在日本成了不受欢迎的低档次米。当然日本同时又一直努力使其国民,甚至世界认同日本米最好的价值观。 我们之所以屡犯“邯郸学步”的错误,主要还是对中华食品宝库熟视无睹,对丰富的中华食品文化缺乏了解。其实无论东方饮食或西方饮食,都有自己深厚的文化、社会根基,如果失去这个根基就会面临危机。食品文化是人类文明、生命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也与各民族、各地区人们生活的社会、历史和自然条件密不可分,如果在食品的研究和开发中能够更加注重其民族特色和文化底蕴,发挥其文化功能,则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健康发展。我国已经加入WTO组织,要使我国的农业,食品工业在强大的国际竞争中得到发展,弘扬民族文化,开发我国的民族食品,确立这些食品的特殊规格标准十分必要。 文化渗透在人们的思想中,文化体现在民族的精神上,文化与科技、经济紧密相连。伟大的科学发明产生于伟大的文化环境。起源于欧洲的现代科学可以说就是从意大利文艺复兴开始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理所当然地包括民族文化的复兴,传统饮食文化的振兴。然而文化的复兴不是复古,它是思想的解放和创新,是世界古今中外人类智慧的融合和结晶,是推动科技前进的动力,是凝聚中华民族信心和力量的源泉。因此我们在积极学习借鉴外国先进文化的同时,也要反省民族虚无主义的殖民地文化影响,真正认识和发掘伟大中华民族。 文化的真谛,弘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中华民族文化的主流是创新的文化,是先进的文化,也是全世界各民族敬仰的文化。对于这个优势是忽视,还是发扬,这不仅关系到一个民族的自信心和凝聚力,更影响到我国在世界经济、科学、技术领域中竞争的实力。万不能把弘扬民族文化狭义地停留在演几出古戏,修几座古庙,建几个仿古景点的水平上,而应当扬弃我们民族文化的糟粕,弘扬其博大精深、创新进取的精髓,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应该认真分析中华饮食文化的历史、现状,系统调查、抢救、研究和开发我国各地传统食品,让他们为人类再造辉煌。 现代食品加工要求食品具有四方面的功能:营养功能、嗜好功能、生理功能和文化功能。中国的传统主食之所以在我国有着深厚的基础,是因为它是中国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馒头、面条、米饭,到过节饺子、月饼,以及年糕、红鸡蛋等等,不仅养育了中华民族,还给千家万户带来生活的乐趣和希望。许多国家都十分珍视自己的食品文化,保护和发扬自己的食品文化,甚至把它作为维护民族权益,保护本国农业的战略。 2 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是中国传统主食工业化的重要条件 2.1 何谓农产品的规格和标准 2.1.1 农产品规格 所谓规格是对产品的内在使用性能和档次的要求。农产品规格一般是由政府权威部门或权威组织,对农产品的档次进行的标准化规定,并通过食品标签制度,保证消费者对各种产品有一个判断和评价的依据。首先,凡规格化产品,其品名都要有准确定义,如:豆腐、豆浆、豆奶和豆乳饮料等都应该有严格的定义。许多国家通过立法来保证规格化实施,例如,日本农林水产省(即农业部)对于农产品制定了“农林物资规格化及正确表示品质法律”(简称JAS法)。依照JAS法,日本对393种农、林、水产及食品制定了相应规格。例如:JAS规格中面类有8种规格,油脂有6种规格,肉制品有20种规格。规格的内容一般包括:适用范围、用语定义、等级档次、测定方法、合格认证、合格标签、注册标准、生产许可证认定技术标准等。 2.1.2 农产品标准 标准是对产品品质的要求,它是品质的保证。例如,农产品中食品的品质包括基本特性要求和功能特性要求。基本特性主要指:营养特性(化学成分、可食性)和安全卫生特性(微生物指标、污染程度等)。食品的功能特性通常指:嗜好特性、外观特性、加工特性、流通特性和简便性等。对于不同规格的各类食品,针对以上特性要求,都有其相应的质量标准。为了保证标准的实施,有的国家实行严格的食品标签制度。例如,日本无论该食品是否通过JAS规格认证,都要求产品必须注明表示其品质的标准。品质表示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一览表示项目:(1)品名;(2)原材料名;(3)内容量;(4)制造年月日;(5)制造厂家或经营商家名;(6)使用原材料;(7)适食期限(间),要注明相应保存方法;(8)烹调方法;(9)使用方法;(10)保存温度;(11)原产国(进口品)。 表示方法:对以上表示项目,规定有规范的用语、字体大小和具体表示方法。 禁止表示的事项:容易误解和含混不清的用语,可能对内容物产生误认的文字、插图及其它禁止事项。例如,日本粮食厅规定,对于大米包装袋上印刷的标签性文字不许有类似:“特选米”、“极上米”、“优良精米”、“特上等白米”、“最高品质米”、“严选米”、“精选米”、“特选大奖米”、“推奖米”、“上等白米”、“优良米”、“味一番(味道第一)米”、“优米”、“新米”、“东北米”等等,容易引起误解的用语。 欧、美、日等国,近年更加强了对食品品质表示的规范,食品的标签上除原材料外还要特别注上营养成分,即:每100g(或ml)内容物中热量、蛋白、脂质、糖质、食盐等成分的含量,有的还要注明维生素A、β-胡萝卜素、食物纤维、钙等营养素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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