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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牧场生鲜乳质量安全综合防范措施分析

时间:2022-01-15    点击: 次    来源:北方牧业    作者:马修国 李志佳 张兰峰 - 小 + 大

1、完善监管责任体系

各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建立健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奶牛养殖场(户)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网格化”监督管理,建立奶畜饲养、生鲜乳收购、生鲜乳运输全链条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人、建立监管台账、签订监管责任书,切实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作为奶牛家庭牧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逐级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严防死守,履行承诺,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2、强化日常监管督查

奶牛家庭牧场要严格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养殖兽药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奶畜养殖中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非法添加物的使用监控,加大对奶畜健康、防疫免疫、病畜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强化对散养户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投入品的行为;依法完善动物养殖场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购买、使用、库存记录;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监控,严禁超范围、超剂量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兽药抗菌药和激素类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在生鲜乳中添加β-内酰胺酶等违禁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从源头上堵住质量安全风险。

3、加大监督检测力度

各级奶业主管部门要对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三个环节生鲜乳质量安全持续开展监测,抽检范围要覆盖辖区内所有收奶站和运输车,对奶牛养殖重点区域及主要监管对象要加大抽检密度,增加抽检频次;定期开展不合格生鲜乳无害化处理情况检查,严防不合格生鲜乳流向市场。对拒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收购站和养殖场(户),要依法立案查处;要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法收购、无证运输行为。对无证收购运输、非法添加、收购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予以坚决打击、严厉问责、依法查处。

三、结论

质量安全是奶业发展的生命线,保障质量安全是各级奶源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监管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决守牢奶牛家庭牧场生鲜乳质量安全底线。要抓源头,明责任,逐级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主体责任;要严监管,防添加,按照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对收购的生鲜乳进行常规检测,加强检测与执法联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使用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的非法添加行为,切实保障生鲜乳源头安全。作为奶牛家庭牧场,要认真履行兑现生鲜乳质量安全承诺,严格落实凭“布病结核病检测合格证”售奶制度,执行休药期规定,禁止“两病”检测阳性、在用药期和规定休药期内的奶牛生产的生鲜乳流向收购、加工环节。建立健全投入品购买、使用、库存档案,严禁在饲料、饮水、生鲜乳中添加β-内酰胺酶等有害物质,从源头上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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