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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兽药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1-11-29    点击: 次    来源:中国猪业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3 数量多规模小

除个别山区小乡镇外,多数乡镇有多个兽药经营户。经营户数量多,虽可促进市场竞争,但也容易鱼龙混杂,出现违法经营,增加监管难度。以兽药专营、兽药与饲料兼营两种模式,农村兽医或村级防疫员的夫妻店为主,总体感觉经营规模、人员素质和质量规范化管理等还需有待加强;受资质和条件限制申报经营疫苗的没有,但有人反映有私下附带经营疫苗的情况、有经营饲料附带兽药的情况。在这些兽药经营单位中经营饲料附带经营兽药的,所占比例不小,他们附带经营兽药,有的申报,也有的未申报。规模小、经营量少、服务水平低下,自然影响其管理能力与积极性,因此,此类兽药经营单位,表象是方便养殖户,实质是兼营创收,难以保证科学用药。

经营场所、仓库、设备设施各种各样,因陋就简以至不装修不粉刷,没有像样经营店面。设施条件差,容易影响兽药的保存保管而影响兽药质量。

2、建议

兽药GSP认证有硬件、软件条件的具体规范要求,软件是认证工作的关键,经营人员素质是重点。如果经营人员有良好的素质,那么认识容易到位,各种相关管理体系、制度、台帐等容易建立,并能规范化执行而有利于今后经营中推进科学用药,指导健康养殖。

2.1 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在农村乡镇,兽药经营人员素质偏低,可以理解,可通过认证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和经常性的培训辅导来提高他们的素质。加强经营人员,尤其县级兽药管理人员素质培训指导作为兽药质量规范性管理的重点,把人员素质作为认证的重中之重考虑。该区的兽药GSP集中认证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促进了兽药经营市场的规范发展,但也要根据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平时的监管、培训、指导,提高他们规范性经营、管理水平,以更好地服务于畜牧业和确保畜产品安全,这就首先需要管理人员自身素质要过硬,责任心要强,至少兽药GSP认证的主管人员素质要过硬。己不正,何以正人?要有责任意识与监管能力,事先要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与自学钻研而精通业务,在认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补救,发奋努力,那么即使业务不足也勤能补拙,快速提升自己素质。通过提高广大兽药经营人员素质并由他们推进畜牧业健康发展。通过培训,提高素质,使他们有能力做好兽药监管、有能力分析疾病指导用药、有能力记录各类兽药台帐,妥善解决兽药经营中出现的种种问题。

2.2 加强监管,规范兽药经营秩序

虽通过几年来的GSP认证与整治,兽药经营规范了不少,但由于经营人数多、素质普遍低,在利益驱动下会重新无证经营少量的兽药,个别还会经营部分人用药品,所以,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监管,对违法人员要及时处罚,增强法律敬畏性,促进他们规范经营,保持兽药经营环境有良好的秩序。

2.3 政策扶持,提升兽药经营档次

目前的兽药经营点多、人多、规模小、层次低、服务能力弱,对日益复杂的动物疫病往往不能正确指导,由此影响畜产品药物残留问题。但他们是畜牧兽医线上的桥头堡,是最基层的畜牧兽医宣传员、指导员和观察员、测报员,对促进动物疫病防控与畜产品安全起重要的公共基础作用。因此,政府应出台扶持政策,优先于一般性项目扶持。一是大力促进对现有兽药经营单位做好各类培训、引入先进检测检验设施和参加执业兽医师考试的支持力度,提高人员素质,改善经营环境,提高服务能力;二是对广大兽医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兽医专业人员,鼓励他们从事兽药经营活动与兽医诊疗工作,培育后生力量、新生力量,促进整体兽药经营人员素质提升。新生兽医,有其扎实兽医兽药理论基础条件,通过一定时间的兽医临床实践与兽药接触方可成为一个理论充实、经验丰富的成熟的兽医兽药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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